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宝安)文综罚字〔2022〕F-000002号
案由名称: 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
当事人名称(姓名):
处罚依据: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宝安)文综案立字〔2022〕F-000002号
处罚内容: 1.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肆仟贰佰玖拾柒元整(4297)元;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计算机主机一台。
违法依据: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 -- --
结案时间: 2022-08-22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方编码: 440306
处罚执行情况: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执行情况: 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缴纳情况、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处理情况: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4297 元;2.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计算机主机一台;3. 罚款人民币 2000 元。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