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福田)文综罚字〔2023〕F-000003号
案由名称: 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
当事人名称(姓名):
处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福田)文综案立字〔2023〕F-000003号
处罚内容: 1.罚款:伍万元整(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柒佰陆拾元整(760)元。
违法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第(三)款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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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2023-07-18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方编码: 440304
处罚执行情况: 当事人已于2023年7月 10 日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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