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宝安)文综罚字〔2023〕F-000001号
案由名称: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当事人名称(姓名):
处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宝安)文综案立字〔2023〕F-000001号
处罚内容: 1.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玖元玖角(19.9)元。
违法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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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2023-10-19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方编码: 440306
处罚执行情况: 当事人已于2023年10月8日缴纳罚款;已没收违法所得,无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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