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大鹏)文综罚字〔2023〕F-000003号
案由名称: 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当事人名称(姓名):
处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大鹏)文综案立字〔2023〕F-000003号
处罚内容: 1.警告。
违法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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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深圳市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方编码: 440399
处罚执行情况: 给予深圳市欢唱久歌娱乐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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