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光明)文综罚字〔2023〕F-000009号
案由名称: 经营者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当事人名称(姓名):
处罚依据: (广东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光明)文综案立字〔2023〕F-000009号
处罚内容: 1.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伍佰伍拾伍元柒角壹分(555.71)元。
违法依据: (广东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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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2023-10-06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方编码: 440396
处罚执行情况: 当事人已于2023年12月5日缴纳罚没款,罚没款统一上缴国库。 本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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