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征订、销售出版物,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坪山)文综罚字〔2024〕F-000001号
案由名称: 印刷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征订、销售出版物,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
当事人名称(姓名):
处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坪山)文综案立字〔2024〕F-000001号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伍万捌仟柒佰贰拾柒元柒角伍分(58727.75)元;2.停业整顿:(30天)。
违法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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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2023-12-29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方编码: 440397
处罚执行情况: 1.没收违法印刷品; 2.当事人已于2024年3月4日缴纳罚款人民币5872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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