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粤深龙)文综罚字〔2024〕F-000011号
案由名称: 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姓名):
处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粤深龙)文综案立字〔2024〕F-000011号
处罚内容: 1.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出版物9本;3.停业整顿:(15天)。
违法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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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2024-11-04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方编码: 440307
处罚执行情况: 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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