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建立承印登记制度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深龙)文综罚字〔2020〕F-000053号
案由名称: 没有建立承印登记制度
当事人名称(姓名):
处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深龙)文综案立字〔2020〕F-000053号
处罚内容: 1.警告。
违法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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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2021-01-06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方编码: 440307
处罚执行情况: 当事人已整改,本案已执行完毕。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