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 (光明)文综罚字〔2021〕F-000005号 | ||||||
案由名称: | 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 | ||||||
当事人名称(姓名): | |||||||
处罚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七)项 | ||||||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 (光明)文综案立字〔2021〕F-000005号 | ||||||
处罚内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贰万陆仟叁佰叁拾元壹角伍分(26330.15)元;3.停业整顿:(15天)。 | ||||||
违法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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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 2021-11-12 |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
地方编码: | 440396 | ||||||
处罚执行情况: | 2021年9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执行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现场关闭车间总电源并进行张贴封条。同年10月11日,当事人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已缴纳违法所得26330.15元。 2021年10月15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深圳市天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停业整顿整改报告》,本案已执行完毕。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