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
(光明)文综罚字〔2021〕F-000003号 |
案由名称: |
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
当事人名称(姓名): |
|
处罚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
(光明)文综案立字〔2021〕F-000003号 |
处罚内容: |
1.没收非法财物;2.罚款 |
违法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 |
-- |
-- |
|
结案时间: |
2021-11-19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地方编码: |
440396 |
处罚执行情况: |
当事人已于2021年11月9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缴纳罚款。
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2日当事人送来整改报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1.于2021年11月2日起停业整改7天;2.停止一切超许可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3.由于东莞雅达公司有出版物印刷许可,已将印刷设备搬迁至东莞雅达公司。
依法罚没物品暂存仓库,择期统一销毁。
本案已执行完毕。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