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字号: (宝安)文综罚字〔2022〕F-000001号
案由名称: 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
当事人名称(姓名):
处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七)项
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宝安)文综案立字〔2022〕F-000001号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壹万叁仟零贰拾元玖角陆分(13020.96元);3.停业整顿:(30天)。
违法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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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2022-03-10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方编码: 440306
处罚执行情况: 当事人已于2022年01月25日缴纳罚款。 当事人已于2022年02月24日改正违法行为。 本案已执行完毕。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