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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德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在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09号深圳市温德姆酒店4楼举办“2023深圳第二届书画瓷杂联拍”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本场拍卖会共有拍品1228件/套,其中含书画类854件/套,器物类374件/套。拍卖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预展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改进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5〕992号)的要求,以及深圳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审核意见,现对拍卖会文物标的批复如下:
一、请严格遵守《网络拍卖规程》等有关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借网上拍卖之机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拍假,并按要求在拍卖前向社会公告及展示。
二、拍品清单中有“×”标记号942号共1件/套标的属禁止拍卖物品,须撤拍。拍品清单中558号标的名称与图片不符,根据你公司提交的处理意见按撤拍处理;拍品清单中的其他标的符合文物拍卖标的审核要求。
三、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经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办理出境手续后,方可从指定的口岸携运出境。
四、请你公司按此批复举办拍卖会,自觉接受各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拍卖结束后30天内将拍卖记录(一式叁份)报我局备案。
五、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六、本批复或批复文号须登载于拍卖图录或相应宣传品的显著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