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终止的,其藏品由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接收。
非国有博物馆终止的,其藏品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依法流通的,允许其以法律规定的方式流通;依法不能流通的藏品,应当转让给其他博物馆;接受捐赠的藏品,应当交由其他博物馆收藏,并告知捐赠人。
索引号: | 11440300695587927L/2024-0074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名称: | 博物馆终止后的藏品如何处置?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
主题词: |
答: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终止的,其藏品由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接收。
非国有博物馆终止的,其藏品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依法流通的,允许其以法律规定的方式流通;依法不能流通的藏品,应当转让给其他博物馆;接受捐赠的藏品,应当交由其他博物馆收藏,并告知捐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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