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需求,是新时代居民消费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发城市消费潜力的重要增长点。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深圳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规模显著提升,消费结构明显改善。但也存在消费供给能力不强、质量不高,多样化消费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激发居民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潜力,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发〔2019〕3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总体目标,顺应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和产业提质有机协同,加快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力争到2025年,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贡献度、业态创新度、消费吸引力位居全国前列,产业发展实力跃居全国领先水平。
——文化消费。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优秀文艺作品、新兴网络视听作品、创意文化产品、高端工艺美术、文化科技融合产品等竞相推出,文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多元。高雅、健康、新兴文化消费占比持续提升,文化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文化消费习惯逐步养成,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比例达到5 %。
——旅游消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旅游消费环境显著改善,旅游新业态加快推出。休闲度假旅游成为消费热点,文明旅游成为新时尚,旅游消费意愿显著提升,旅游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年接待境内外游客2.25亿人次。城市旅游影响持续扩大,成为国内知名的全域旅游示范城市、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亚太最具创新活力的国际滨海旅游城市。
——体育消费。体育健身设施配套日益完善,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比达40 %。体育健身和消费观念牢固树立,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体育健身热情得到充分激发,体育消费水平显著提升。体育产业增加值达500亿元,产业链更加完善,多样化的体育消费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消费设施。加快实施重大文体设施建设规划,高水平建设“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等重大文化设施,提升完善“十大特色文化街区”,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夯实文化消费设施基础。鼓励对传统演出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化产业园区等进行改造提升,合理配置生活休闲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书吧,丰富文化消费供给。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支持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推动东部华侨城、小梅沙片区、大鹏所城度假区等旅游项目升级改造,加快建设东部海岸体育“一中心、三基地”,规划建设梅沙国标舞小镇,积极引进重大旅游项目。完善山海休闲廊道、旅游风景道、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公共休闲设施建设,推进与滨海慢行路径及绿道系统相结合,形成整体的山、海、城旅游路线。加快推进社区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加大体育基础设施投入,扩大体育活动场所供给,促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分布。
(二)培育消费特色。充分发挥深圳文化、旅游、体育资源和产业发展优势,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福田华强北商业街、莲花山市民中心片区,罗湖水贝珠宝聚集区、梧桐山片区,南山华侨城文创园、蛇口片区,盐田中英街、大小梅沙片区,宝安松岗琥珀集聚区、海上田园片区,龙岗大芬油画村、甘坑客家小镇、三联水晶玉石村、李朗水贝珠宝集聚区,坪山马峦山、大万世居,光明时间谷、光明小镇、光明农场大观园,龙华大浪时尚小镇、观澜版画村、观澜红木集聚区,大鹏所城、较场尾、杨梅坑片区,深汕合作区小漠湾文化旅游创新小镇等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突出发展特色,逐渐培育打造成为融深圳城市文化、产业、自然人文为一体的新兴特色文化旅游消费目的地。丰富“城市文化菜单”,提升文博会、“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深圳动漫节等品牌文化活动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依托WTA年终总决赛、中国杯帆船赛、深圳国际马拉松、世界海岸赛艇沙滩冲刺赛等高水平体育赛事,培育品牌文化活动、会展和体育赛事特色消费。大力发展电子竞技、水上运动、山地户外运动等新兴消费项目,培育文化、体育、科技融合发展的新兴特色消费。
(三)创新消费业态。鼓励文体旅游消费业态创新,促进演艺娱乐、艺术培训、动漫游戏、图书发行、旅游、健身等传统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业态融合,形成“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多样化、多业态的新型商业模式,满足居民多元文化需求。鼓励创新文化消费个性化设计,定制消费满足个性化需求。积极发展工业旅游、科技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房车露营、游艇休闲等新兴消费业态,推动更多资源转化为旅游消费产品。加快发展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支持开发集文化创意、度假休闲、康体养生等主题于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借助科技与设计创新平台,打造高品质文化旅游购物品牌,擦亮“深圳礼物”名片。
(四)提升供给质量。大力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惠民政策,推动景区实施门票减免、淡季打折和演出门票、日间KTV订房打折等惠民举措。加大原创歌舞剧、音乐剧、话剧、影视动漫和原创音乐等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提升文化内容产品供给质量。加快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和现代高端文化科技融合产品研发生产,提升文化产品供给质量。优化提升现有旅游线路设置,不断挖掘新的文化旅游路线,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培育旅游演艺精品项目。加快开发和推广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改善入境旅游消费环境,扩大入境游规模。积极引进国内国际高水平文体活动,集聚足球、篮球、网球等高端体育赛事资源。加大政府购买优质文化和体育服务力度,联合金融机构、知名企业举办系列消费促进活动。
(五)提振夜间消费。结合“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加大文化、旅游和体育夜间消费产品供应,丰富市民夜间文化休闲生活。探索扩大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夜间开放范围,增加开放时长,推广24小时书吧模式,更好满足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需求。加快推进文化娱乐场所转型升级和“阳光娱乐”行动,加大高雅艺术票房补贴力度,培育和扩大文化艺术消费群体。推出夜间特色休闲娱乐项目和夜游精品线路,积极引导景区、星级酒店、旅游特色街区举办夜间旅游活动,争创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结合灯光秀、音乐节、泼水节、啤酒节、灯会等特色活动,培育多元夜间消费模式,延长游客消费时间。推进文创产品市集建设,策划举办夜间文化旅游消费主题活动,增强文化体验。完善夜间服务设施,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满足居民夜间文体生活需求。
(六)优化智慧服务。加快智慧文旅建设,推进“互联网+文化”“互联网+旅游”“互联网+体育”消费促进行动。加快开发数字文化产品,拓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提高公共文化、文化艺术、演艺产品数字化水平。强化智慧景区、智慧文体场馆建设,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加快建设广覆盖、多层级、线上线下一体的文体消费体验中心和游客中心,促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R、VR等新技术在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的应用创新,提升文体旅游产业的智慧化、智能化、科技化水平。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完善智能化出行信息服务。提升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优先部署第五代移动(5G)网络,增强消费体验。
(七)促进产业融合。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体旅游向相关产业渗透融合,增强文体旅游产业发展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加快推进主题文化旅游、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星级民宿等业态融合发展,增强旅游和体育消费的文化体验,提高旅游和体育产业的文化附加值。引导文体旅游联动发展,加快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旅游+”“+旅游”行动,加快高品质步行街、文体商旅综合体、消费集聚地建设,打造全域旅游知名品牌。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丰富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数字艺术展示等数字内容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产品供给,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的数字化水平。
(八)强化立体宣传。加强文化、旅游和体育宣传推广工作统筹,利用全媒体资源围绕深圳品牌、深圳创意、深圳设计、深圳制造、深圳服务等开展集中宣传,扩大创新创业创意之都和现代文明之城的国内国际影响。树立系统营销、立体营销理念,综合运用城市形象推介、区域合作推广、重大文体赛事活动、鹏程八月欢乐游购、深圳市黄金海岸旅游节等节庆宣传平台,全面提升深圳文体旅游业知名度与美誉度。编制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地图和指引,增强宣传推广精准性,扩大宣传覆盖面。策划举办系列消费周、消费月、消费季等消费主题活动,加强深圳特色文化、旅游、体育产品和服务宣传推广,打造10个特色消费示范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园区(基地)。举办数字文旅消费体验活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商户推出折扣促销、消费分期、奖品激励等刺激消费活力的营销手段。
(九)改善消费环境。实施文体旅游场所标识改造提升工程,规范和完善导视标语标牌。推动在主要商业区和旅游景点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加快实现商圈、景区、文体场馆等主要消费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推广智能停车引导系统,解决文体旅游消费集聚区停车难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监管,开展文体旅游市场诚信制度建设,健全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体制,规范市场秩序,为旅游企业和广大游客创造更加舒心的旅游经营和消费环境。
(十)增进湾区协同。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文体旅游合作,共同建设人文湾区和宜居宜业宜游湾区。深入挖掘大湾区多元文化、主题公园、体育场馆、滨海胜景、设计之都、创意之都、美食之都、购物天堂等优势文体旅游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和体育产品体系。建立互联互通的文化旅游体育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和资源共享,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合作体。策划更多粤港澳“一程多站”旅游精品线路,策划联合举办文体旅游活动,共同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促进文体旅游消费。推进沙头角和罗湖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建设。联合港澳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文体旅游交流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体旅游消费品牌。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点任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广泛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社会民间组织力量,创建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联盟。建立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数据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共享数据资源,为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好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适时调整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加大对消费领域重点项目、重要平台的支持。鼓励各区根据区域实际,加大对文体旅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的支持。加大入境游奖励力度,扩大入境游规模。
(三)强化示范引领。按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加快创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出系列示范创建新举措。支持有条件的区先行先试,主动在政策、资金、平台建设等方面对接创建资源,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