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深圳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努力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现根据《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和《深圳市文体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序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对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22年3月,广东省出台实施《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对全省革命遗址的研究、保护、管理和利用提出明确要求。
“文化名人大营救”相关遗址是广东省、深圳市革命文化精神的现实载体,是深港两地地域相近、文脉相亲的共同记忆。1941年12月,香港被日军攻占,为了营救留困在香港的大批爱国民主人士和文化人士,中共中央于1941年12月8日至1942年11月22日组织开展了“文化名人大营救”行动,先后将包括何香凝、柳亚子、邹韬奋、茅盾等300多名爱国民主人士和文化人士在内的800多人安全转移进入解放区,广东参与营救的两个主力部队,为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前身之一,为成功“保留新中国历史文脉”作出了积极贡献。经普查,广东省内与“文化名人大营救”相关的遗址资源点共43处,主要分布在深圳(12处)、惠州(9处)、汕尾(8处)、梅州(6处)、东莞(4处)、广州(2处)、河源(2处),深圳、惠州两地遗址分布较为密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深圳“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全市现有的12处“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中,2处已列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已成立纪念馆对外开放(中国文化名人大营救纪念馆已列入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发挥了较好的宣传教育作用。但由于保护基础薄弱,遗址过于分散,当前保护利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保护对象以核心节点为主,缺乏整体利用;遗址展示方式以场馆为主,与周边资源联动不足;博物馆展示以静态为主,方式较为单一。
开展和加强“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线路保护利用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密切与港澳交流合作,打造粤港澳文化遗产交流合作平台,深化港澳青年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串联起大湾区人民的红色回忆,进一步推动城市文化遗产和旅游休闲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大革命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力度,让深圳这一特殊文化遗产“活”起来,融入全国、全省革命文化建设布局,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刻认识“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持续加强“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研究及内涵挖掘工作,创新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方式,切实提升遗址保护利用水平,打造城市红色文化品牌,为传承弘扬革命精神、深化粤港澳地区文化交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坚持保护为主,全面加强“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整体性、抢救性、预防性保护,注重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应保尽保。在做好遗址保护的基础上,推动各类资源合理利用,实现“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利用的有机统一。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发展。坚持“一盘棋”思维,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城乡建设、旅游发展、人文历史,与全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东纵抗战历史文化游径等充分衔接。注重多部门协调,充分考虑资源差异性,实行差别化政策措施,实现有统有分、有主有次发展。
——坚持文化引领,传承融合。深入挖掘“文化名人大营救”革命文化内涵,加强文化传承与弘扬,通过文博场馆、旅游景区、智慧科技、文艺作品等方式多渠道、系统性展示,促进融合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引领。以历史事件为线索规划文化线路,创新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为线性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提供新范式。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深圳市“文化名人大营救”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基本建立,遗址本体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展示宣传水平有效提升,全市建成1—2个保护利用示范点。
到2030年,全面建成3个以上在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国文化名人大营救”展览展示场所,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典范。
二、规划布局
以“文化名人大营救”历史事件发生路径为内在支撑,充分结合深圳市文化旅游资源分布现状,以实体游径为载体,规划“两带、三区、五主题游径”的整体保护利用及展示格局。
两带:依托“文化名人大营救”两条主要营救线路,以罗湖区为起点打造西线陆路、以大鹏新区为起点打造东线水路两条文化展示带,以线串点促进遗址线路活化利用。
三区:依托“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点的空间分布,打造西线陆路登陆(罗湖区、福田区)、阳台山抗日根据地(龙华区、宝安区)、东线水路交通站(大鹏新区、坪山区)三个主题文化区。通过开展重点示范项目、改善遗址保护现状、提升展览展示水平,点线面三位一体加强文化展示传承。
五主题游径:根据“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的文化价值,打造登陆之路(福田、罗湖段)、白石龙之路、游击之路、登陆之路(大鹏段)、转移之路五个主题游径,通过建设统一标识系统、改善提升服务配套等措施,以点带面加强与周边资源联动。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工程,全面提升保护水平
创新线性遗址资源挖掘及保护利用方式,梳理以“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资源为主、全市红色文化资源为辅的资源全貌;根据资源梳理、历史挖掘,建立“文化名人大营救”资源名录,制定管控要求,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公布遗址线路保护及利用规划;实施遗址分级分类保护展示项目,开展相关遗址本体修缮维护及展示工作,确保遗址安全,提高展示利用水平;提升改造遗址周边基础设施,改善保存环境。
(二)实施“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展示利用重点项目,提升宣传教育水平
以城市主次干道、步道、绿道、风景道和古道五部分组成路径载体,以“步行+公共交通”“徒步时间半天以内”“主要利用现有街道”等原则,结合周边成熟文化旅游资源,构建一批长度适中、品质较高的实体游径;实施“文化名人大营救”重点示范项目,以游径线路上重要遗址为核心,整合周边红色旅游资源、文化及生态旅游资源,开展遗址保护利用、展览提升、游径标识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改善、主题文化活动联动等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文化名人大营救”项目的逐步实施。
(三)开展“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标识及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保障
结合“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线路、沿线发展节点、服务设施、交通节点、连接线等对象,开展线路标识系统建设,制定统一的设计指引并遵照执行;根据线路总体布局和遗址类型,结合沿线历史文化资源、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遵循全市生态控制线、水源保护线等要求,采取“最小干预”原则,在保留、提升现状的基础上,规划建设服务设施系统和服务衔接系统等配套设施,为游客提供游览指示、停车导引、交通换乘等服务。
(四)提升“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专业技术支撑保障,优化保护管理水平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在“文化名人大营救”保护管理、历史研究、安全防范、展示利用等方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教育培训、观摩研讨、跨区交流等形式,注重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基于资源调查情况,发布资源总录,建立资源数据平台,定期开展核查和补充调研,将相关遗址信息及保护控制要求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与动态维护机制。推进合作交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利用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分步、分期建立跨辖区、跨地市的交流平台,联合惠州、东莞、河源等城市开展“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利用合作交流,举办联合展览、学术研讨会,为相关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学术支撑。推动完善“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定期开展遗址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巡逻,将本体结构、消防设施、周边环境等纳入重点检查巡查内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统筹指导、辖区政府建设为主体的原则,建立市区联动机制,明确管理部门及责任分工:市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全市“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线路保护与利用统筹指导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明确牵头单位,确定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的组织开展、管理维护和宣传推广。
(二)落实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加大对“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保护利用项目和标识系统、配套设施等建设。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线路保护利用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文物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和监督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及巡查制度,加大安全管理和执法力度,提高规划实施成效。
附件1
深圳市“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资源点
(12处)
一、福田区(3处):梅庄黄公祠、福田区赤尾村渡口、福田区赤尾村炮楼(已灭失)。
二、宝安区(2处):蕉窝坑文化名人旧址、阳台山抗日游击队秘密接待站(已灭失)。
三、龙华区(5处):营救文化名人旧址、深坑遗址、芋荷塘反“围剿”战斗遗址、鸡板坑游击队修械所、陶吓宝四区人民政府。
四、坪山区(1处):水源世居。
五、大鹏新区(1处):沙鱼涌。
附件2
经费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