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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9-06-05 16:41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计划的通知》(深府函〔2018〕2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以下简称模范市)为契机,全面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服务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多办实事,千方百计破解群众的健身难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新格局,更好满足市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不断提高我市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走在最前列,彰显新形势下全民健身工作的“深圳特色”,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和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模范市创建工作,加大政府扶持和社会支持力度,以市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体育场地设施、体育项目、体育赛事资源,盘活“存量”,做好“增量”,提升现有体育场馆利用率,改善运动健身环境,提高市民体育健身的参与率,促进全民运动健身水平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基本构建均等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力争率先成为全国首批模范市。

  市民健身素养普遍增强,身体素质不断提高。到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0万人,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92%。

  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完善。到2020年,全市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00万平方米,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规划建设体育特色主题公园、社区体育公园,推动各区建设一批区属体育特色主题公园,实施公园文体功能提升工程,方便市民参与健身休闲。全市足球场地数量超过900块,其中新建场地至少达到308块,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6块以上。

  体育产业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到2020年,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310亿元,体育产业总产出超过800亿元,增加值超过300亿元,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有利于模范市创建的体制机制,完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创建工作,共同推动模范市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体育惠民。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运动健身需求为总目标,以促进全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市民健身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市民成为创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不断满足市民对运动健身和健康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市公园数量多、气候条件好、全民健身氛围浓厚等特点,发挥深圳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窗口的作用,在全民健身政策、投入机制、设施场地、公共服务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突出深圳特色。

  坚持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着力从体育供给侧发力,围绕创建模范市,优化资源配置,协同推进精神文明、城市文化、城市形象、产业发展等共建共享,促进融合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保障体系。

  1.完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市、区两级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含全民健身、足球改革等),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协调解决全民健身工作相关重大事项和问题。(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2.推动市体育总会改革,强化市、区体育总会管理体育类社会组织的枢纽作用,提升单项体育协会专业化服务能力,完善资金扶持政策,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竞争有序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到 2020 年,全市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体育基金会)数量达到每万人0.5个以上。(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民政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健全全民健身政策保障体系。

  3.制定实施公园文体设施功能提升方案,充分利用公园空间,实施公园文体功能提升工程,构建覆盖全市、方便市民、合理布局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为城市增加体育健身元素。(市文体旅游局、城管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4.推进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养老、传媒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发挥全民健身在发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和旅游业等方面的优势和价值。(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5.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到2020年,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深圳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引进高端体育赛事和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培育一批龙头体育企业,建设完善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努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配合)

  (三)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6.推动建设中小型体育场所、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智能健身房、业余体育俱乐部,商场或旧厂房改造体育设施、健身服务平台、体育运动休闲综合体等群众身边的健身场所和设施。推动在健身步道、绿道、体育公园建设健身点。(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7.完善市属体育场馆“双改(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作,加快推进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满足市民健身以及举办高水平专业体育赛事的需求。(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8.落实《深圳市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新建校园足球场地52块、社会足球场地246块、专业足球场10块。(市规划国土委、教育局、城管局、文体旅游局、各区政府按建设任务完成)

  9.加快提升公园体育功能,到2020年,建设4个体育特色主题公园、30个以上社区体育公园,在7个市属公园中实施文体功能提升工程。推动各区、新区建设一批区属体育特色主题公园,提升区属公园文体功能,方便市民参与健身休闲。(市文体旅游局、城管局牵头,市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10.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在制订城市规划时要保障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结合实际,在城市更新等过程中配建全民健身设施,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牵头)

  11.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全年向市民开放(因维修保养、训练、举办赛事和演出或者因安全、天气等原因关闭除外),并按类别合理设置开放时间,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12.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保障机制,落实全市300所以上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更多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非教学期间向社会开放。(市教育局牵头,市文体旅游局配合)

  13.逐步推进在社区、社区公园等市民身边的场所配置二代室外健身器材,推动智能化体育设施建设,推广共享运动健身器材应用。(市文体旅游局、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14.提升“深圳群体荟”、“政务微博”等信息化平台服务功能,整合各区“文体通”等信息化平台,搭建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为市民提供体育信息发布、场馆预定、国民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指导等多功能服务。(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15.打造全民健身平台,以传统品牌群众体育活动为抓手,引导市民参与全民健身,办好全民健身活动月、市民长跑日、来深青工文体节等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以品牌赛事提升城市形象,打造深圳国际马拉松、中国杯帆船赛、WTA 和 ATP 深圳公开赛等一批影响力较大、知名度较高、市场运作良好的品牌赛事。以市民需求为导向,举办“深圳杯”业余足球联赛、“深圳杯”业余羽毛球联赛、“深圳足协杯”足球赛、深圳市篮球联赛、深圳市“网协杯”业余网球团体赛等各类群众体育赛事,引导各类人群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宣传推广广播体操等工间操健身活动。(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16.推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积极探索研究深圳市特色运动项目的大众业余锻炼技术等级标准。(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17.加强与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媒体合作,开辟专题专栏,普及运动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培养市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创作,制作并播放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及科学健身指导视频,编印全市群众体育活动图片集,推出“全民健身大讲堂”、“深圳体育名人纪录片”、“一动一静一禅茶”、“健康养生佳”等市民喜闻乐见的健身健康文化产品。(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18.进一步完善市、区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网络体系,每年为市民提供体质测定和科学运动健身指导服务。(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19.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管理和制度建设,选派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到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健身技能指导、健身展示、健身讲座、普及健身知识等公益服务。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点建设,力争 2020 年前实现全市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和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全覆盖。(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20.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体育义工、健身达人评选推荐,组织“健康单位”、“健身健康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积极推荐国家、省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断树立市民身边的健身健康榜样人物、家庭、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妇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落实)

  (五)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

  21.夯实学校体育基础,切实保障体育课时,严格落实每天锻炼 1 小时制度,广泛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持续提升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质量与效益。实施青少年体育素养促进计划,使参与体育活动成为广大青少年自觉的健康行为方式,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 1—2项运动技能,推动青少年养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加快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到2020年,支持建设300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市教育局牵头,市文体旅游局配合)

  22.创新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大力推动市级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年度锦标赛,探索参赛对象多元化模式,打破传统组队模式,放开参赛限制,支持各企事业单位以多种形式报名参加,鼓励更多的中小学生参与竞赛,普及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展。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校运动会。(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23.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将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打造成为青少年成长提供服务的集政府、学校和社区“三位一体”的重要力量,到2020年,累计评估、命名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0所。(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24.大力发展幼儿体育,鼓励幼儿园开展亲子运动会等,采用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在园幼儿身体素质。(市教育局牵头,市文体旅游局配合)

  (六)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工作重点项目。

  25.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体医融合”,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在医疗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家庭医生、全科医生、社区医生及有医学背景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居民开具个性化运动处方。(市卫生计生委、文体旅游局牵头,市医管中心配合)

  26.推动体育健身设施与医疗康复设施联合配置,建立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街道或社区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或在已有的基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中心增加或强化体育公共服务功能。(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职能落实)

  27.坚持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结合城市区域发展规划,鼓励各区、新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延伸链条,形成特色鲜明、各具优势的体育产业经济带。建设以深圳市体育中心、大运体育中心、深圳湾体育中心等大型体育场馆为依托的综合性赛事组织、训练、会展功能区,以观澜湖高尔夫球会、正中高尔夫球会等为依托的高尔夫赛事组织和休闲功能区,以南澳海上运动训练基地、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等为依托的水上运动赛事组织和休闲功能区,以重点研发机构和龙头制造企业为依托的高端体育用品研发、生产功能区。(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七)打造深圳特色的全民健身工作亮点。

  28.构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建设情况统计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设置 8 大类 44 项具体指标,明确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体育社会组织、健身场地设施及健身指导服务等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内容及标准,运用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开展全市各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估,组织第三方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形成监督、反馈、整改、提升的长效机制。(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29.研究制订深圳市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从提升体质健康水平、加大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创新体育竞赛体系、创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夯实青少年体育工作根基,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在全民健身和奥运争光中的重要作用。(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30.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竞赛表演业,促进集聚发展和融合发展,建立支撑体系,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设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各类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体育产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国内体育用品业的地位,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体育领军企业。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高端体育品牌集聚中心、国际化体育产业创新中心和体育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市,体育产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模范市创建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对于深圳在新时代走在最前列、在新征程勇当尖兵,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建立模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市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全民健身工作和模范市创建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模范市创建指标逐项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提高全民健身设施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投资、赞助、捐赠等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开展模范市创建工作,对照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督导落实机制,专项督办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各自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全面评估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含文字、图片、视频材料等)和评审准备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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