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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25-08-25 15:04 来源:

机构名称
公共服务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介绍

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和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旅游便民惠民和志愿服务。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协调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场所、传习所、工作站等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能力建设和保护工作队伍培训。研究起草我市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以及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计划、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全市普通话推广、培训、测试和社会用字规范等工作。监督检查和纠正社会不规范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