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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处

日期:2025-08-25 15:08 来源:

机构名称
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处
职能介绍

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和博物馆工作及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按权限开展文物、考古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及资质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国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文物拍卖、文物进出境和鉴定管理等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街道、村)创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博物馆“三权分置”改革和运营主体多元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引导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