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旅游产业、住宿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酒店(民宿)与城区、景区、商圈协同发展。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推动旅游传统业态提质升级。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开发。培育旅游骨干企业,扶持新兴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促进品牌建设发展。组织开展景区申报、评定工作。指导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拟订旅游和住宿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旅游和住宿市场经营、服务质量的行业监督管理。指导规范旅游和住宿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和住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按权限组织旅游和住宿业的资质和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工作。指导、扶持行业协会工作。承担旅游产业和住宿业双招双引、KPI考核和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