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服务 | 体育服务 | 旅游服务 | 文化产业 | 体育产业
一、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发射、传输、覆盖任务。
二、负责跟踪和研究广播电视新技术、新业务和新应用。
三、负责国家、省广播电视部门下达的中波实验任务。
四、承担我市广播电视和网络文化节目的监测工作。
五、承担相关广播电视设备检测、认定等工作。
六、承担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系统内信息化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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