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4日至2022年1月1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6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在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作郑重表态发言。局党组认为,此次市委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是市委对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市委对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鞭策。局党组强调,全局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要坚决从巡察发现的问题抓起、从身边的苗头问题抓起,落实责任、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把上级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从本单位各级“一把手”抓起、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习惯在严格监督下工作,做到化风成俗;坚决从提升工作水平抓起、从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抓起,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抓整改,不断彰显巡察整改成果的促进力、推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
局党组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2022年6月22日,成立了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的全局性、重大整改事项带头领办、带头谋划、带头推动,在着力提升深圳文化竞争力、加强深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解决“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为民生办实事短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问题、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与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责任人会商研究、出台一系列行动计划规划和制度规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等措施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分工负责指导督促有关整改工作,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办工作;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为本处室、本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到机关各处室和基层各单位,实现巡察整改责任的全覆盖。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首先从自身做起,切实将党组自身摆进去,以勇于直面问题的态度,不断提高抓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有关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巡视工作重要文件;2022年8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深入剖析、对照检查,把问题一项项谈清楚、谈透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事项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有力促进了巡察整改工作的开展。同时,组织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联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查找梳理,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举措,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四)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形成了《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以下简称《整改措施》)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以下简称《工作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局系统处室、下属单位,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措施、责任局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明确整改时限。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各自细化了对策措施,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落实到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明确的责任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采取每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五)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
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局系统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以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在风险排查的基础上,推动梳理局系统原有规章制度,新增或修订了其他44项制度,共形成66项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把巡察整改行动真正转化为全面推动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第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市文化馆、市美术馆等一批早年建成的文化设施”方面的问题
1.推进老旧文化设施建设改造。市文化馆新馆已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市美术馆新馆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室内装饰工程和幕墙施工,预计2023年9月正式开馆;深圳图书馆北馆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宝安、龙岗、坪山3个区少儿图书馆建成开放,大鹏新区坝光文体中心的文化中心项目主体形象进度完成66%。福田区文化馆(梦工场)、坪山区马峦街道图书馆、光明区凤凰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2023年建成投入使用。福田海滨体育图书馆、罗湖珠宝主题“悠·图书馆”“南山书房.听云轩”等一批文化空间建成开放。
2.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联合发改、财政部门出台《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深圳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2-2025年)》,完善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3.加强公共文化“精准服务”。一是强化青年文化服务供给。成立“深圳市青年文化服务联盟”,加强市区联动,擦亮“青年文化服务月”活动品牌。二是加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服务保障。常态化提供公益培训、展览展示、阅读推广等服务,如市文化馆举办“我们走进艺术殿堂”线上线下公益培训,提供101个线上课程、18个线下课程;市图书馆专门为中老年人开展电脑、智能手机操作培训以及“银发阅读”系列活动,为视障读者实施“阅亮世界”计划;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举办“我最喜爱的童书”评选、“喜阅365——亲子共读计划”等少儿阅读推广活动。三是优化文化场馆开放时段。主动对接市民生活和工作规律,推动各级文化场馆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如深圳图书馆在中小学生暑假期间,主动延长少儿服务区开放时段,新增科普读物等1万册少儿图书,举办少儿“阅经典”系列读者活动。
4.优化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一是创新推出一批品牌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创新上线“全民美育大课堂系列鉴赏课”,涵盖好书分享、美术鉴赏、音乐鉴赏、舞蹈赏析等4大类别,2022年共发布46期62个视频课程,约8.4万人次观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传统节日主题,推出“中国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系列活动。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策划推出“云上红绸”居家防疫彩虹课堂,上线400余个文化慕课和艺术教学视频,累计点击量13.26万人次。二是提升现有群文活动品牌。联合宣传、团委、工会等部门举办“第十八届来深青工文体节”“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等活动,通过加大部门联动力度,优化活动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5.强化公共文化智慧服务。上线“深圳市文化馆云”平台,完成与10个区64个单位账号数据对接,并打通与“i深圳”城市服务平台的对接通道。完善“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完成地图云服务及文献检索、图书续借、新书网借、借阅催还等服务接口平台的优化升级,提升读者服务体验。2022年,市文化馆开展各类云演出逾50场次,并举办“迎冬奥 贺新年”青少年美术作品展等云展览,累计惠及市民612.9万人次。深圳图书馆组织开展“读吧!深圳——影响我最深的书”短视频征集、“数字阅读推广季”等云阅读活动640场次,累计参与读者约58万人次。
6.提升公共服务品质。针对即将开馆的市美术馆新馆,认真筹备做好开馆展,策划了多个在业内有影响力的专题展;同时对其学术定位进行了重新修订,力争打造集湾区艺术交流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创意文化研究基地于一体的国际一流大型综合性美术馆,为市民提供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
(二)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国有文艺院团数量”方面的问题
1.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2022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122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约占8成。我局指导各区推进建设一批区级重大文体设施,其中龙华简上体育综合体、龙华文体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龙岗坂田街道文体中心、布吉文体中心、龙华大浪体育中心、光明玉塘文体中心、大鹏国际生物谷坝光综合体育中心项目等一批区级、街道级文体设施建设正在推进之中。市文化馆新馆、龙岗国际艺术中心已顺利开工,正在进行桩基础、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深圳青少年足球基地项目一标段已建成投入使用,二标段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已完成;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体育馆主馆地下主体结构施工、主馆地上主体结构封顶均已完成,现正推进主馆钢结构拼装、二次结构以及副馆区域施工;市体育运动学校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取得立项赋码,正在推进可研编制工作。
2.积极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将做大院团规模、做强老三团(交响乐团、歌剧舞剧院、粤剧团)和组建、做优新院团(深圳管弦乐团、深圳话剧院、深圳民族乐团和深圳芭蕾舞团等)作为改革的重要举措,推动出台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院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制度,目前实施意见正在报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批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艺术创作制度等措施推动老三团提升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积极推进交响乐团、粤剧团和宝安等区开展市区共建工作,协调市住房保障署等单位解决用房用地困难。开展新院团筹建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面向全球引进名家大师担任院团负责人。大力支持民营文艺院团改革发展,草拟《深圳市支持民营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拟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印发。
(三)关于“国家级领军人物,现象级文艺精品,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品牌”方面的问题
1.持续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一是建立文艺名家工作室机制。拟制深圳市文艺名家工作室方案,依托国有文艺院团引进一批舞台艺术领域国家级领军人物建立工作室,通过项目制方式发挥文艺名家艺术创新创作、推广普及、人才培养等功能。二是加强人才政策保障。将国有文艺院团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宣传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划。三是加强文艺人才队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构建系统化、层级化的人才培养选拔体系。推动校企合作,加强和高校及专业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建项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目前歌剧舞剧院青少年舞蹈团已成立,市艺术学校与粤剧团就开设戏曲班已开展前期筹备工作。四是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引导演出单位按照多演出多得酬劳的原则,演出收入向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业绩的人才倾斜、向一线演员倾斜、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允许国有文艺院团对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或紧缺急需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通过优厚收入吸引和留住人才。
2.大力扶持文艺精品创作。一是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成立局属国有文艺院团文艺精品创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市艺术创作工作座谈会,规划实施深圳市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围绕重要节点、重大选题有序推进创作工作,打造新时代文艺精品。组织召开全市艺术创作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和全省艺术创作会议精神,对全市艺术创作工作进行了摸底和指导。推选歌曲《少年(建党百年版)》等作品荣获第十六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原创舞剧《咏春》和首部原创歌剧《先行者》成功首演,为党的二十大献上文艺厚礼;交响乐《新时代交响序曲》试奏排演,并举办主题音乐会。二是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完善艺术创作科学决策机制,建立艺术创作调研督办制度,跟踪重点选题落实情况。建立推进艺术创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创作会议和市属国有文艺院团工作例会。督促各院团建立健全艺术专家委员会制度,发挥艺委会在创作选题和剧目方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形成科学的创作决策机制。完善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增加投入、保障经费。与市财政局研究改革后各院团创演经费额定标准及整体测算,落实院团事业扶持经费,争取财政更大支持。四是扶持民营、鼓励参赛。支持民营文艺院团改革发展,遴选一批优秀民营院团,通过项目制加大资助奖励力度,发挥民间的创作和演出活力;鼓励全市艺术院团积极参与国家、省、市艺术奖项评选和展演活动,加强文化交流和学习。
3.持续提升文化品牌活动影响力。一是市区联手打造群众文艺精品。依托深圳市文化馆联盟,强化市区两级联动,大力加强群众文化精品创作,2022年我市选送的罗湖区戏剧作品《烟》和福田区星辉合唱团,荣获群众文化领域政府最高奖——“群星奖”,实现自2015年中央实施文艺评奖制度改革以来我市零的突破。二是优化现有群文品牌活动品质。成功举办“共读半小时”线上线下阅读活动,联动粤港澳大湾区207家公共图书馆、1053个共读点参加,参与读者达400万人次。发挥深圳市文化馆联盟、深圳市青年文化服务联盟作用,加强与宣传、团委、工会等部门的联动,升级优化“来深青工文体节”“青年文化服务月”“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做到“年年见年年新”。
4.打造好现有艺术品牌活动。一方面重点打造“中国设计大展及公共艺术专题展”“中国深圳国际钢琴协奏曲比赛”“文博会艺术节”“深圳钢琴公开赛”“深圳国际水墨双年展”等一系列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活动,不断提升各个品牌活动的内容水准。2022年策划举办第十八届中国(深圳)文博会艺术节,以“梦想·华章”为主题,为市民群众带来15台24场高水准高品质的舞台艺术精品演出。筹备组织第十一届深圳钢琴公开赛,吸引来自国内外39所音乐院校的1279名选手报名参赛。圆满举办“2022新春艺术关爱系列活动”,推出书法家挥春送春联、文艺演出、黑胶音乐品鉴会、贺岁影片展演等27场不同形式的艺术活动。另一方面提升国有文艺院团演出季品牌的质量和影响力,如交响乐团音乐季、歌剧舞剧院(歌剧团合唱团)演出季、粤剧团“粤秀剧场”等。
(四)关于“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建设,部分民生重点项目预算支出”方面的问题
1.加快“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建设进度。截至目前,我局负责牵头实施的项目中,市美术馆新馆、深圳图书馆北馆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室内装饰工程和幕墙施工,预计2023年可如期竣工并对外开放;创意设计馆桩基施工基本完成,开始主体结构施工,预计2024年竣工;深圳博物馆、自然博物馆已顺利开工,正在进行桩基础、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预计2025年竣工;深圳歌剧院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在开展设计方案深化,预计2023年第四季度开工;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正在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开展全市博物馆类设施布局研究,统筹谋划改革开放展览馆与党史馆、方志馆建设事宜。此外,根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项目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要求,每月月底前向市发改委报送各项目关键环节完成情况、截至当月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年度投资完成率、工程形象进度等,未按预期节点完成的项目提供相关说明。
2.加快重点区域全民健身器材项目预算支出进度。一是出台室外智能器材数据标准。2022年7月,印发了《深圳市室外智能健身设施数据标准》,作为今后我市室外智能健身器材配置的参考依据。二是提早启动政府采购程序。根据室外智能器材数据标准,在政府采购经费下达后即启动采购程序,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三是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针对选址、进场、设计、疫情要求、验收、支付等可能遇到的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及时解决,加快安装进度。协调市城管局在市属公园完成了选址、进场、设计,落实了16套室外智能健身器材安装地点并已完工。
3.加快深圳博物馆古代馆运营经费项目预算支出进度。一是建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明细表,按月统计支出金额,及时追踪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建立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跟踪记录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项目的时间节点,严格控制流程时间,督促项目及时开展,为项目支出提供保障。三是项目执行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联动配合,缩短协调时间,加快支出进度。深圳博物馆古代馆运营经费2020至2021年度已全部执行完成,2022年度总体支出进度达到了时序进度要求。
(五)关于“部分公共文化活动项目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方面的问题
1.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倒逼院团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局属国有文艺院团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召开绩效考核述职会议,对2021年院团绩效进行考核,部署2022年绩效考核任务。科学制定2022年度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创演数量与质量,科学制定了经济效益指标,确保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2.完善艺术创作科学决策机制,提高项目良品率。完善艺术创作科学决策机制,建立艺术创作调研督办制度,跟踪重点选题落实情况。加快推进2022年5月份组织召开的全市艺术创作工作会议任务,加强市区联动,加紧创作紧扣时代需求、体现深圳特质的重大文艺精品。督促各院团建立健全艺术专家委员会制度,发挥艺委会在创作选题和剧目方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形成科学的创作决策机制,从源头减少创作项目的失败率。
3.强化院团市场经营水平,提高自我造血能力。通过深化改革,督促院团转变事业单位思维,增强市场意识。加强院团宣发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文艺传播推广数字化平台,发挥大数据精准传播和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着力面向年轻人群体。鼓励院团积极开拓市场,与保利、中演等院线合作,策划优秀作品全国巡演,扩大院团知名度。原创舞剧《咏春》登上“B站跨年晚会”,全网“刷屏”引发热议,并与北京保利院线达成三年不少于200场的巡演合作协议,艺术和商业价值兼具。
(六)关于“与港澳文化交流合作”方面的问题
1.制定年度深港澳文化交流工作计划。根据各处室、各单位年度深港澳文化交流项目安排,结合深港澳文化交流总体工作部署,统筹规划项目安排,制定深港澳项目计划并推动落实。
2.加大与港澳文化主管部门对接力度。在新冠疫情形势下,与香港康文署、澳门文化局、香港贸发局驻深办等港澳部门建立线上工作群组,讨论规划深港澳文化旅游交流活动。
3.策划举办参与丰富多元的深港澳文化交流活动。2022年,联合香港贸发局驻深办举办“深港文创产业交流沙龙”;成功举办“庆祝香港回归25周年”系列活动;开展2022年深港澳网络围棋文化交流、2022年“深港澳阿卡贝拉菁英交流音乐周”等交流合作品牌活动;完成面向港澳青少年的深圳国情研学文化旅游线路编制及宣传册制作,共整理160个研学点,5个主题,编织12条线路,配合市委统战部在南头古城开展线下线路发布活动;参加香港2022国际文化领袖圆桌交流会(线上)、香港2022国际演艺协会线上会议。
(七)关于“在深港资、澳资企业获得深圳文化、体育专项资金资助”方面的问题
1.按照《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在深注册的港澳资文化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组织做好年度文化体育产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2.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港资、澳资文化体育企业有关文化、体育产业支持政策的宣讲,扩大产业政策宣传的覆盖面。2022年8月,通过《民心桥》节目就相关产业政策做了进一步宣讲。
3.建立港资、澳资文化体育企业定期联系机制,指导符合条件的港资、澳资文化体育企业申报相关资金支持,争取2023年港资、澳资企业获得深圳文化、体育专项资金资助达到20家以上。
(八)关于“文化体育事业发展问题”方面的问题
1.积极推进原特区内外文体设施均衡发展。一是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中,市美术馆新馆位于龙华区,自然博物馆位于坪山区,海洋博物馆位于大鹏新区,科技馆新馆位于光明区,创意设计学院、深圳书城湾区城位于宝安区,音乐学院位于龙岗区,十大项目选址位于原特区外项目占比约60%。市级重大文化设施中,市文化馆新馆、深圳图书馆北馆选址龙华、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选址光明,通过一批市级重大文体设施的建设实现原特区内外文体设施的均衡布局,到2025年,力争实现市级重大文体设施原特区外100%全覆盖。二是梳理全市的文体设施建设用地,抓住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有利时机,指导和督促原特区外的区域建设一批区级、街道级的文体设施,补齐原特区外文体设施建设的短板。
2.切实提升我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参与程度”满意度。一是完善《深圳市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相关调查内容,待新一年度调查结束后,根据数据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群众体育活动计划。二是推动举办社区运动会。2022年,发动各区组织举办社区运动会,通过在社区举办小型多样和贴近居民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程度。三是推动工作地健身。在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新建工作场所配套建设运动场地设施,鼓励已建成的工作场所增建运动场地设施;推广工间碎片化健身运动,提升群众性体育活动人群覆盖面。四是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通过各种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渠道,普及健身知识,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引导带动市民积极参与群众性体育活动。
(九)关于“新设立机构整合”方面的问题
1.完成所有涉改单位资产和经费划转工作。
2.原深圳市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党组织关系通过智慧党建系统已划转至原深圳市中波转播台;撤销了原深圳市中波转播台党支部,成立了深圳市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党总支并已召开党员大会完成了选举。
第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
(十)关于“专项资金使用重点”方面的问题
1.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会同市委宣传部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进行修订,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了《深圳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明确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目录》确定的标准认定文化企业,改变了原来所谓“十大门类”的粗放标准,更具可操作性,减少了自由裁量权。
2.细化操作标准。根据新政策,在专项资金申报中要求申报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能从统计目录中找到对应的大类、中类和小类代码,将生产制造类服装企业、以建筑为主兼营建筑设计的企业、家具加工企业、LED生产制造企业排除在资助范围以外。
3.在具体实施中不断优化、改进。在2022年的资金申报中,结合制定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对印刷、珠宝等传统文化产业的资助门槛,推进产业资金向数字创意、内容创作、文化科技等领域倾斜,着力提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提高重点项目资助力度,精准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十一)关于“已获资助企业再次申请资助”方面的问题
1.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将违规企业名单录入申报系统,在申报环节即可通过系统直接过滤违规企业。制定统一的审核流程图,将每一环节审核要点、标准进行明确,确保不出现缺漏。建立违规企业“黑名单”共享机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及时剔除违规企业。
2.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追责机制。在企业申报资金前,事先告知企业违法成本,书面承诺诚信守法;建立《文创资金违规企业名录》,对不履约、违法违规、伪造资料骗取资金、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资金的企业,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纳入“违规企业名录”进行管理。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审批周期”方面的问题
1.严格执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操作规程》《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资助操作规程》《深圳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操作规程》《深圳市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操作规程》和《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操作规程》,明确各个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资助类别、资助范围、评审方式和初审周期等要求,并制定详细的申报指南,在指南中明确网上申报受理时间、初审结果发布时间及申报和审核程序流程图,让企业全程掌握申报项目进度。
2.优化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中,增加批量审批、审核结果批量发布等功能,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3.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各个环节提前准备,待上一环节结束及时转入下一环节审核,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下一步,我局将在《管理办法》到期修订时补充审批时限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审批周期长的问题。
(十三)关于“单一来源采购占比”方面的问题
印发《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监管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和管理:一是从严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逐步降低单一来源采购金额占比。二是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对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梳理,以招标的方式引入更多的市场主体进行竞争。三是对确需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从严把关。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招标评标等方式,严把价格关。四是压实合同验收责任,确保合同条款落实到位,避免资金浪费,严把合同验收关。五是严格落实决策审批要求,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十四)关于“招标审核把关”方面的问题
对照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下属单位对采购业务全面自查。相关下属单位完善组织架构,成立自行采购领导小组和自行采购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单位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业务骨干,下设自行采购评审小组。完善采购管理办法。相关下属单位依据规定,制定了《采购管理细则》,规范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工作。加强对招标评审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对投标资料和评审资料的审核要求。
(十五)关于“招标程序”方面的问题
1.加强评标规范化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对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和监督管理人员等招投标活动主体的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升相关人员招投标业务水平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2.完善相关制度和内控建设。相关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投标制度,从内部制度上堵塞漏洞,并试行聘请采购专家库内专家对招标行为的监督制度。
3.加大监管力度,实施有效监督。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尤其是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
第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十六)关于“抓基层党建”方面的问题
1.严格执行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2.加强对《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学习理解,吃透文件精神并严格执行。
(十七)关于“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力度”方面的问题
对局属国有文化企业公司章程组织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将党建工作写进公司章程,是否明确党组织职责权限等重要事项。根据文件规定,指导相关单位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
(十八)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
建立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两个维护”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
(十九)关于“落实选人用人制度”的问题
加强分析研判和自查整改,定期对全局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复盘,对照有关要求逐一自查,整改;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政策执行过程中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报告,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政策不错漏。
(二十)关于“人员交流”方面的问题
梳理局机关干部任职情况,对包括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在本处室任职时间较长需轮岗的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接下来,我局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业务融合培训、讲座、研讨,加强各业务口分管局领导和各处室干部之间的交流融合,以进一步促进干部和业务的融合。
(二十一)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某干部开展批评教育,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调离管理岗位;对负责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从严做好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2.修订完善《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制定操作指引,告知每个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人员予以遵守,签订承诺书。
3.开展全体公务员因私出国(境)证照清理自查,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本。
4.加强证照管理。对新进入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严格转接工作;安排专人使用证照专用密码柜保管全局在编人员、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进一步强化证照使用监管机制,完善证照领用、退回管理流程,实现闭环管理。
5.每年度开展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二十二)关于“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方面的问题
1.通过召开局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集中辅导、“一对一”个别辅导等方式,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局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一致率”和典型案例,严申填报要求。
2.组织开展局系统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专项治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对个人有关事项的审核力度。
3.组织开展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经商办企业自查整改工作。通过整改,我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一致率”大幅提高,2022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和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均未出现不一致情形。
第四,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二十三)关于“文产资金”方面的问题
1.严格界定资助对象的主营业务。明确资助对象主营业务应为文化产业,且文化产业占比在50%以上。在专业审计环节,对主营业务存疑的企业要求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凭证,以进一步核实主营业务。通过界定主营业务,把一些文化产业属性不强、文化经营占比过低的企业排除在资助范围之外。
2.逐步规范原创研发项目资助。停止原创研发资助,并着手修订资助政策,改事前资助为事后资助,避免讲故事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同时,严格原创研发项目认定,要求项目必须有较强的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明确把建筑设计、服装设计等原本应有原创设计属性的项目排除在资助范围之外,以更好发挥扶持原创研发的功能。
3.制定统一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根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出台《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操作规程》,明确申报企业应具备的要求和各个资助类别的具体条件。在发布申报指南时进一步明确各个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并制定详细的申报问答,使申报条件和要求明确化、公开化,减少了无效申报。
4.开发文化企业申报系统。开发文化企业申报系统,在申报之前开放文化企业自主申报基本信息。重点对文化企业经营范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申报专项资金。这样既防止集中受理产生大量不符合条件的无效申报,也打消了申报企业的侥幸心理,提高审核效率。
5.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在不断提升对文化产业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标准,不断规范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更好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十四)关于“干部交流”方面的问题
认真梳理干部任职情况,根据岗位职责和个人情况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交流轮岗干部逐步进行调整。
(二十五)关于“借调人员”方面的问题
各处室开展自查,摸清长期借调人员情况。要求各处室对属于从行业协会、企业违规借用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定期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违规借调人员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把整改成果体现到改进我局工作上,体现到促进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繁荣发展上。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局党组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与时俱进、积极进取,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深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系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打造一支“有勇气有硬气有正气有才气的文广旅体精锐部队”。
(二)全力抓好重点任务的持续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局党组将在巡察整改完成集中整改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固化。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艰巨性;二是抓紧抓好长期坚持任务的落实。继续按照市委要求,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对长期坚持的任务常抓不懈,坚决落实;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对于巡察和整改期间修订形成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发挥效用,确保深入有效地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已解决的问题矛盾反弹复发。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开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新局面
局党组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围绕把深圳打造成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的目标,按照打造“文化高地”“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体育圣地”的要求,坚定不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之路,高质量加快完善公共文体旅游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文体旅游产业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市软实力,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88125046;邮政信箱: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C区2130室;电子邮箱:jgdb@wtl.sz.gov.cn。
中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