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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6 09:22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编制《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主要通过深圳市政府在线、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深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有关政策和举措,积极回应市民信息公开申请,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170条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含国家、省市及本单位的政策法规)16条,通知公告368条,政务动态252条,其他信息1534条,凸显了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2.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根据工作情况,2020年我局领导参加“民心桥”活动1次,举办在线访谈活动6次,发布政策解读17篇。

  3.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020年,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信息515篇;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88篇。

  4.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2020年,我局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信息10条,公众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网站、202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查阅有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条(包括意见建议),我局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结,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理顺信息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保管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中的运用,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比对和事后监测相结合,从发布前的提醒到发布后的监控,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

  根据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要求完成网站集约化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加强网站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继续完善优化门户网站平台。依托现有资源,结合本局特色规划为五大栏目,突出行政办事服务、审批结果公示,将重点领域、公共服务等在门户网站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内容设置突出专题专栏和网站特色,集中展示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物等相关活动。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主动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载体,加强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物重大政策、重大活动以及公共服务的新闻宣传,积极参与《民心桥》、《直通车》等在线访谈活动,加强与市民在热点难点问题上的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

  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修订印发了《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程序、责任分工、监督与奖惩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9

规范性文件

14

15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17

80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2

12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万宗)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6966.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扩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深化;三是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升等。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项应公开信息全面公开;二是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扩大公开的信息量;三是优化机制、简化操作,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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