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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申报、评定以及2021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19 14:25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实施市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全国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我市体育产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根据2020年3月6日《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管理办法》,现启动2022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的申报、评定以及2021年度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符合《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管理办法》中关于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各项评定要求的企业;

  (二)符合《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管理办法》中关于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各项评定要求的,以地区(区、新区、街道)为单位申报;

  (三)现有17家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提交2021年度报告并参加评优。

  二、提交材料

  (一)申报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须按照本通知附件1“2022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申报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二)申报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须按照本通知附件2“2022年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须按照本通知附件3“2022年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四)申报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须按照本通知附件4“2022年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五)现有17家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示范单位应提交以下年度报告材料:

  1.本单位2021年度发展情况报告(重点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总结说明);

  2.本单位2021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3.本单位2021年度获得荣誉的证明;

  4.其它佐证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可以向所在区(新区、深汕合作区)体育行政部门申报,申报期限为20天;初审合格的,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现有17家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示范单位,应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审核程序

  (一)申报期限届满后,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在15天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汇总申报信息,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中需要审计的数据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及无需审计的,组织现场勘察以及专家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体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积极履行初审推荐有关职责。

  (二)申请表等申报材料,应当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和组织,如有信息缺失、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申报材料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报主体参与本次认定的资格;属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追加取消申报主体未来3年的申报资格。

  (三)推荐无接触受理,建议采取邮寄方式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镜淇,电话:0755-88102989。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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