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文化产业园区携行计划”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13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共有3家文化产业园与6家外省文化产业园开展结对合作,从产业对接、招商宣传、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具体参见附件)。为更好地落实有关工作,积极促进园区间合作交流,体现我市文化产业整体风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3年度“携行计划”有关交流合作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文化产业园区携行计划交流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组织深圳市、区文化产业管理部门、文化企业或园区代表等赴外地合作园区开展考察交流,每个外地园区每年不少于1次;
(二)邀请外地合作园区来深圳考察文化产业、重点园区、文博会等项目,每个外地园区每年1次;
(三)邀请外地合作园区来深参加文化产业园区培训班,并组织小型交流座谈活动,每个外地园区每年1次。
(携行计划具体内容可参见文化和旅游部官网通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cyfz/202208/t20220825_935587.html)
三、资格要求
(一)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二)具有一定的执行能力,业内品牌和口碑良好,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问题等情况,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需在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
(三)投标人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或网站信息查询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工作内容
(一)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实施方案,经我局确认后,联络对接人员、交通、食宿、考察点等;
(二)赴外地活动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全流程跟进,协助处理有关事务,并做好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每次活动完成后按照要求对有关文件、视频、图片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提交简报。
(四)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负责我局派出人员差旅费用、外地在深举办交流活动的活动费用支付。
五、采购预算
不超过27.05万元。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502(不收到付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材料请妥善封存,不接受未贴封条的标书。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70分、价格30分。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路小姐;联系电话:0755-8810273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502
邮政编码:518000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