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市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完成了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信用审核的问题
报告指出,我局对文体旅游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对象的信用审核不够规范,做法与我市“申报主体因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不予补贴”的要求不符。
整改措施:我局根据审计整改报告要求,加强业务管理和信用审核质量控制,规范征信查询的渠道方式、征信审核适用的起止期间等相关信息,严格规范信用审核工作。
二、关于文体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方面的问题
报告指出,“纾困30条”第19条明确“加大文化娱乐业资金支持”,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企业,按其2022年上半年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50%给予资金支持。我局支持对象定为“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广告和娱乐服务的企业”。审计抽查发现,受资助的对象中存在个别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
整改措施:经与税务局共同研究,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市场主体包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为切实落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的要求,提高资金补助的普惠性,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局根据《若干措施》原意对申报条件进行了重新解读,及时发布了《纾困政策解读》,公布了热线咨询电话,同时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缴费单位发送了短信提示,告知相关市场主体凡是2022年上半年有正常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我市广告和娱乐服务单位均可享受资助。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对资助政策的研究解读,在政策制定阶段严格落实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要求,避免政策出台与实际情况脱节的情况。
三、关于个别单位未准确统计政策惠及情况数据的问题
报告指出,个别单位未准确估计政策惠及情况数据,涉及我局数据主要指暂退旅行社质保金相关数据。
整改措施:我局预估暂退旅游质保金可为旅行社减负1.6亿元,惠及市场主体约1200家次。截至2022年9月底即在审计期间,实际暂退旅游质保金8786万元,惠及市场主体582家次。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2023年2月9日)最新规定,所有享受暂退旅游质量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期限已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加强旅游质保金的管理工作。
四、关于部分旅行社未按要求缴纳旅游服务质保金的问题
报告指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发了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批复后,有企业未及时缴纳质保金。
整改措施:为更好地梳理此项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有旅行社未缴纳旅游质保金情况我局开展全面的检查工作,彻查旅行社34家,并发现18家旅行社存在经营许可变更未及时备案、旅行社责任险脱保等问题。2023年2月6日,我局召集有关旅行社负责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下发《整改通知书》,由旅行社负责人一式两份现场签字确认;二是要求实到27家参会旅行社,在整改限期内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方可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三是对拒不改正的单位,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四是针对无法联系的企业,将在相关媒体或网站发布公告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