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制作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宣传视频开展深圳广播电视卫星整治宣传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制作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宣传视频开展深圳广播电视卫星整治宣传服务
二、项目概况
根据省广电局工作部署以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要求,拟制作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宣传片,并在本地自办频道和新媒体播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宣传,维护我市广播电视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营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人应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问题等情况。(出具《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作出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不分包。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要求。
四、采购预算
预算不超过28万元。
五、项目需求
(一)制作视频。用动画制作和生活场景,严肃生动的讲述“卫星锅”违法行为,时长30 秒左右。视频应内容完整清晰,专业齐全,概算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宣传发行。立足深圳市实际,在本地自办频道和新媒体播放。
(三)中标单位需指定一名固定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与我局日常对接工作,负责项目的进度把控,日常处理等事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向我局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申请。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请提交5份材料)。所有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3年9月6日上午12点前送达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北门二楼C2039室广播电视处,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投递不接受到付件)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孔先生;联系电话:0755-8810231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北门二楼C2039室广播电视处
邮政编码:518000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