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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采购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日期:2023-12-02 11:46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近年来,群众体育赛事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涵、培育品牌,努力建立健全赛事活动体系,打造了线上运动月、深圳踏青日、深圳象棋日、科学健身活动月、企业员工健身月、全民健身活动月、“深圳杯”系列等群众体育品牌,每年举办市级群众体育赛事100余项,形成了“月月有赛事,周周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全民健身良好氛围。为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规范化发展,常态化开展赛事活动指导、监督、统计、宣传等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服务工作。采购需求如下:

  (一)协助赛事活动统计;

  (二)协助赛事活动监督指导约100项;

  (三)协助统筹赛事活动宣传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采购预算:不超过28万元

  五、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限(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一年内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万元(具体以中标金额为准),协议签订后,中标单位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具的有效发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向中标单位支付协议金额的70%,但因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报批程序导致未能及时付款的情况除外,剩余30%的款项于项目结束后对合作事项进行考核合格后支付。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一式四份)于2023年12月7日前密封报送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11,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项目评分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择期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李先生,0755-88102765

  地址: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11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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