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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采购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储备项目审计服务商的公告

日期:2024-04-07 17:37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202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项目申报审计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储备项目申报审计服务

  二、项目概况:负责对申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数字创意产业平台、数字创意孵化器、电竞产业活动、百强、保险费等资助计划的企业进行财务数据第三方审查,并出具审计报告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该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应标单位及注册会计师必须符合我市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对于服务能力、执业资格的具体要求,由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书面承诺。

  四、项目要求

  1.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数字创意产业平台、数字创意孵化器、电竞产业活动、百强、保险费等储备项目审计工作,要求对申报以上储备项目的企业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相关性审计,确定申报项目实际金额,为我局资助企业提供决策依据,通过专项审计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性。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数据审查质量,并对审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中标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保密制度、项目工作流程专项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保障,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私自对外透露产业资金申报审查情况。

  3.审计开始前,安排注册会计师针对我局相关文件拟定具体审计方案,出具审计标准、审计材料清单、审计计划书等文件;在审计期间,中标人需指定一名固定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与我局日常对接工作,负责项目的进度把控,日常处理等事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向我局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申请,保证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备选、2名注册会计师全程参与审计。

  4.中标单位需配备足够人员,优先安排完成采购单位的委托事项,提供至少3名熟悉财会业务的工作人员在委托单位配合整理与审计有关的项目资料;通过现场/电话形式向申报企业提供材料提交标准、审计结果查询、异议受理等事项的咨询服务;到我局指定的受理点收取书面申报材料、财务单据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通知企业补充,并在经审核确认的发票上加盖“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项目审验章”;对部分企业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核定;项目评审完成前负责保管企业纸质申报书,项目评审完成后移交我局归档;项目评审结束后协助完成资助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

  5.中标单位按照约定的时间(一般为7-30日)完成数据审查,提交审查报告,并就审计结果提供必要解释说明,受理企业咨询。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真实性,已支付费用的准确性,核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超额申报情况等。

  6.合同约定期限内,应客观、真实、公正地对项目单独出具结论性报告《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数字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储备项目申报数据审查报告》等6份审查报告,以电子文本和印刷文本(一式两份)形式递交成果。报告应满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数字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储备项目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审计报告书内容应包括:所审项目的名称和项目内容、项目申报投入和费用审定金额、项目核减金额、核减原因、明细表(含申请内容、审核情况、财务状况、补贴期间、核定金额等)、项目是否符合或达到相应政策标准等;同时符合市财政局《关于规范使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的通知》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要求。

  7.中标单位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原则问题或难以判断的事项要及时、主动与我局专项资金统筹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提出专业建议,严禁与项目单位私下沟通解决。同时,需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开展对审计质量的监督与评价。如发生违规违约的投诉,应配合委托方的调查和处理。

  五、采购预算:预算不超过23万元,审计总计件数不超过250件。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六、投标事项

  1.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4月12日17点前送达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北门二楼C2048室计划财务处,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投递可选择EMS,不接受到付件)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采购方分批次办理费用支付手续。视具体工作量、业务需要及供应商完成工作情况可另行协商续签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90分、价格10分。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8810228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北门二楼C2048室计划财务处

  邮政编码:518000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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