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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采购2024年深圳市第十一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组)赛事保险项目的公告

日期:2024-04-09 14:48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2024年深圳市第十一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组)赛事保险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市第十一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组)赛事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深圳市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是我市最高水平的综合性运动会,也是检验、展示我市体育发展水平,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平台,承担着带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促进提升市民身体素质的重要任务。十一运会举办时间拟安排在2024年4月-10月,计划开展59个比赛项目赛事活动,其中,青少年体育组37个项目,赛事举办时间拟安排在2024年4月-10月。

  (一)服务需求

  1.保险对象

  需要为市运会(青少年体育组)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领导及其他人员共9000人。(具体人数以各项比赛秩序册名单实际公布为准,偏差不大于3%)。

  2.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投保人保险责任与保险金额如下表:

保障内容

每人保险金额(元)

适用条款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5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

1.5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

住院津贴保险

50元/人/天


猝死责任保险

10万元


公共交通保险

15万元/人


急重症医疗保险

3000元/人

《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急重症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中暑保险

3000元/人


  (2)投保人数:9000人。

  (3)保险费总计:不超过13.5万元。

  (4)免赔额100元,之后100%赔付。

  3.保险责任特别约定

  (1)意外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对符合社保医疗用药规定标准范围内的,乙方在约定的保险金额(员工1.5万元)内,扣除100元免赔后,按100%比例给付。保险期间届满时仍在门诊治疗者,以保险合同约定时间为限(保险合同未特别约定的,以十五日为限);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在住院治疗的,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九十日为限。

  (2)意外伤残保险责任

  本保单伤残评定标准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进行评定,伤残赔付按照1级100%、2级75%、3级50%、4级30%、5级20%、6级15%、7级10%、8级7.5%、9级5%、10级2.5%比例进行赔偿。

  (3)住院津贴保险责任

  住院津贴免赔3天,每次累计住院给付60天,最高给付90天。

  (4)突发急性病身故或猝死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猝死而导致身

  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突发急性病身故或猝死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后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5)公共交通保险

  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导致身故、伤残,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

  (6)急重症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急重症医疗保险,免赔额100元/次;给付比例100%

  (7)中暑保险

  被保险人因中暑导致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二)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

  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用户方指定地点。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按照中标人承诺的服务内容、技术与商务响应条款及相关行业标准等逐项进行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支机构(加盖总公司公章,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总公司投标,则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支机构投标,则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承诺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保险许可证》、《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三证之一即可;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四、采购预算

  1.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每人不超过15元;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2.本项目最终结算以中标价*实际人数,本项目支付上限不超过13.5万元,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五、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本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

  2.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具体以中标金额为准),协议签订后,中标人提供全额含税发票及相关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支付相应款项。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报价。所有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一式肆份)于2024年4月15日前密封报送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08,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项目评分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择期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林标才,0755-88102751

  地址: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608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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