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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转发《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至正艺术博物馆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的公告

日期:2025-04-27 19:15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经查,深圳市至正艺术博物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068554210A)存在以下问题:深圳市至正艺术博物馆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5年1月2日作出《撤销意见通知书》(深文化〔2025〕2号),认定深圳市至正艺术博物馆作为非国有博物馆,持续闭馆时间逾21个月,违反了《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关于“无正当理由,非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8个月”的规定,且未通过2023年度、2024年度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以及《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撤销其对深圳市福田区文化体育局同意设立深圳市至正艺术博物馆的备案意见,撤销其同意作为深圳市至正艺术博物馆业务主管单位的意见。

  2025年1月2日,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来《关于移送深圳市至正艺术博物馆相关材料的函》,向本机关移送了《撤销意见通知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提出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应当依法撤销深圳市至正艺术博物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规定。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及《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9)项,2025年4月22日,深圳市民政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深圳市至正艺术博物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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