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深圳市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深文规〔2025〕3号)、《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5〕4号)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5〕4号)规定,申报单位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产业经营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与纳入统计主管部门报表数据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五)不存在就同一单位、项目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扶持方向申报条件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扶持计划类别
本年度将开展2类共6个扶持方向申报,具体包括:
1.微短剧创作生产类:优秀剧本创作、来深取景拍摄、发行播映、精品微短剧创作等4个扶持方向;
2.微短剧产业服务类:技术研发、产业活动等2个扶持方向。
三、申报方式
所有项目均通过网上填报。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7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法人服务”,筛选地区“深圳”、部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类型“行政给付”,根据需申报的项目类别选择“微短剧创作生产”或“微短剧产业服务”项目。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2623;申报政策及审核事项咨询电话0755-88101341。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为做好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我局计划于10月9日至11日举办申报宣讲活动,请扫描附件3的二维码报名。
本次申报及相关宣讲、评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局没有和任何中介机构合作,请企业自行申报。如果发现有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向我局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