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2-01-28 13:25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各文化产品开发单位、团队及个人:

  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承办的“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将于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在珠海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创意改变生活 文化提升品位

  二、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

  2022年1月7日至6月26日18:00止

  (二)作品评选

  1.初评:2022年7月18日至7月20日

  公示:2022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2.终评:202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

  公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8日

  三、大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

  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合法设立的政府部门、机构和事业单位;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合法设立的非法人组织;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公民;或上述主体之间组成的团队。

  (二)征集方向

  1.文旅创意产品设计

  依托广东省及港澳地区的城市IP、文化内涵、自然景观、人文风情等地域文化特色,以及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城市标志性建筑、农业旅游和工业旅游产业等资源进行创造性开发和运用。

  设计作品要求:设计具有“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收藏性”“独特性”“时尚性”的产品。

  作品呈现形式:(1)产品实物类(纪念品、工艺品、名优特产类等);(2)平面视觉及产品设计类(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2.文化遗产创意产品设计

  充分利用广东省及港澳地区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等各级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文化资源及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文化遗产游径资源、南粤古驿道历史资源、红色文化遗产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海上丝绸之路资源,以及广东省及港澳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人故居、会馆商号等资源,以文创视野的角度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激发创意创新转化,促进文化遗产资源焕发活力,以文创设计为媒促进“文化与生活”“传统与当代”的有机融合与创新发展。

  设计作品要求:依托广东省及港澳地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注重文化遗产元素与生活用品的广泛融合,注重传统工艺的创新发展,开发并设计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让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作品呈现形式:(1)产品实物类;(2)平面视觉及产品设计类(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3.主题创意产品设计——航空航天

  依托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在珠海举办的优势,以航空航天文化元素为切入点,以传承航天精神、传播航天文化为目的,号召更多机构和个人积极投身到航空航天文化传播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来,不断深化和丰富中国航展品牌内涵、品牌价值,有效传播航天文化精神和珠海城市特质。

  设计作品要求:围绕航空航天设计主题,用设计作品诠释对浩瀚星河的向往,开发并设计具有航空航天特色、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价值的文创产品,体现崇尚科学、探索未知、敢于创新的热情与追求。

  作品呈现形式:(1)产品实物类;(2)平面视觉及产品设计类(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4.城市创意产品设计——珠海

  紧抓珠海创新、活力、多元化的城市基调,通过深度挖掘珠海城市文化内涵,坚持传统元素与现代文化相结合,提炼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设计作品,真正让产品有历史的传承,有情感记载和共鸣。

  设计作品要求:设计作品具备珠海精神与特色,能阐述背后历史及发展故事等,能代表珠海文化旅游资源,彰显珠海传统特色,擦亮“青春之城 活力之都”的城市名片。

  作品呈现形式:(1)产品实物类;(2)平面视觉及产品设计类(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单位、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参赛者须按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信息错填或漏填导致申报不成功或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参赛作品既可以是实物作品,也可以是设计方案;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参赛作品应紧扣大赛主题和征集方向,突出粤港澳大湾区的文化和旅游元素,彰显深厚的文化内涵、应贴近生活、具有实用与可生产性,不得出现黄色、暴力、宣扬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等内容。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对外公开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已投入市场的产品、已参加过各类评审、其他竞赛或曾经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凡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4.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除参赛者在提交参赛作品申报时特别注明要求退还的实物作品外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需退还的实物作品若入围获奖,大赛组委会将在相关展览展示结束后进行退还。需退还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按参赛者申报时所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退还。如上述联系方式和信息有误致无法退还的,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予以免费保留60天,并由参赛者在此期间自行前来领取或另行约定邮寄退还;逾期未领取或未约定另行邮寄退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实物作品,并同意授权大赛组委会全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大赛组委会免责。

  6.有意向纳入文创成果转化环节的参赛作品及项目须具备创新性、产业落地性、文化价值性等,大赛组委会将以初审、培训、考察等形式,遴选出重点项目及项目路演名单。

  7.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届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遵守大赛相关规定。

  (四)作品申报方式

  大赛统一采用官方网站(www.GBAwcsjds.com)注册报名作品申报途径和提交形式等其他相关内容请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

  四、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65号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炜塨、柯雪如

  邮编:519000

  咨询电话:0756-2636612、0756-3230007

  特此通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