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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2深莞惠汕河(宜昌、郴州)旅游联合宣传推广活动”项目招标的公告

日期:2022-04-15 14:39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2022深莞惠汕河(宜昌、郴州)旅游联合宣传推广活动”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2深莞惠汕河(宜昌、郴州)旅游联合宣传推广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挖掘开拓内陆旅游市场,落实省文旅厅关于2022年区域联合推广计划的通知精神,经商东莞、惠州、汕尾、河源四市旅游主管部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2022年度深莞惠汕河旅游联盟轮值主席单位,拟牵头组织深莞惠汕河五市旅游业界于2022年7月18日-22日赴湖北省宜昌市和湖南省郴州市开展旅游联合宣传推广工作。

  本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作为本次活动执行单位,协助落实各项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项目需求

  1.拟定两场活动执行方案;

  2.两场(宜昌、郴州)推介会营销推广活动的策划、布置及活动现场执行;

  3.联系协调活动举办地业界、媒体,组织开展深莞惠汕河旅游联合推广活动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4.协助落实行程安排,包括交通、住宿和用餐安排。差旅费用由派员单位根据财政规定支付;

  5.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向供应商支付项目款;

  6.接受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项目内容、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做好项目资料整理留存,活动结束后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五、采购预算

  29万元人民币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于2022年4月22日18:00前密封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49房,预期不予受理。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项目评分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将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陈放:0755-8810320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49室

  邮政编码:518039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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