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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深圳市创建全民健身模范市有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04-22 16:59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根据《第一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申报评审办法》要求,现对深圳创建工作报告和指标达标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致电0755-88102765。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22日

深圳市创建全民健身模范市工作报告

  在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以创建全民健身模范市为目标,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不断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使市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核心指标情况

  (一)市民体质核心指标。截至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约553.66万人,占比41.2%。2019年国民体质合格达标率为91.4%,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为51.18%。

  (二)健身设施重点指标。截至2020年,全市体育场地面积约4234万平方米,人均2.41平方米。

  (三)体育组织发展指标。截至2020年,市区两级体育社会组织共计812家,其中市级体育社会组织239家。

  (四)健身指导网络覆盖情况。截至2020年,市、区两级成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全市74个街道均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设立了市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6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44935人,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5人。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全覆盖,每年为5万人次市民提供体质测试服务。

  (五)健身活动开展情况。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基本形成“周周有赛事,日日有活动”,活动中注重宣传推广,倡导市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二、创建举措和成效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发展健康活力。我市建立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网络,以活动促普及、以比赛促提高,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空前活跃,市民健身意识逐步增强。

  1.以全民健身重大节日为契机引导市民参与全民健身。每年组织全民健身活动月活动、市民长跑日、来深青工文体节等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的品牌活动。

  2.以市民需求为导向举行各种主题性体育活动。先后举办了“深圳杯”业余足球、羽毛球联赛,深圳市篮球联赛、深圳市“网协杯”业余网球团体赛等适合不同人群、不同运动项目的主题性体育活动,各区、各系统也举办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引导市民加入到体育锻炼中来,使健身成为新时尚。

  3.打造品牌赛事提升城市形象。一是打造全民健身活动“一月一品牌”,策划了深圳踏青日、线上运动月、企业员工健身月、科学健身指导月等主题的品牌系列活动。二是每年主承办多项国内、外重大赛事,打造了男篮世界杯、深圳国际马拉松、WTA国际网球公开赛、中国杯帆船赛等一批具有持久影响力、广泛知名度、良好市场运作能力的品牌赛事。

  4.响应国家号召开展社会足球和冰雪运动。一是搭建完善足球业余赛事体系,推动业余足球健康发展,吸引更多市民参与足球运动,带动青少年足球体系建设,为深圳足球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响应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发挥赛事杠杆导向作用,调动社会俱乐部开展冰雪运动的积极性,推动我市冰雪运动项目的快速发展,提升青少年体育竞技水平,为冰雪运动项目发展储备更多人才。

  (二)夯实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幸福获得感。以满足市民基本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力度,开拓思路、深挖潜力,探索城市社区运动场地设施试点城市建设,解决市民“去哪儿健身”。

  1.推进重大体育设施建设。2005年以来,深圳以申办、承办大运会为契机,新建了大运中心、深圳湾体育中心等22个重大体育设施,维修改造了深圳体育馆、市游泳跳水馆、罗湖体育馆、宝安体育馆等36个大型场馆。2018年初,在成功获得WTA总决赛10年承办权后,市政府做出决策,对市体育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将大幅提升我市承办国内外大型赛事的能力,为国际高端赛事落户深圳提供可靠的保障。

  2.推进公园体育设施建设。制定了《深圳市加快建设公园文体设施提升文体功能工作方案》,编制《深圳市公园内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引》,以我市现有公园为载体,在保障绿地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建设公园体育设施,推进架山体育公园、光明足球特色公园等一批体育特色主题公园建设,推进公园建设智能健身器材,打造符合深圳城市品位的全民健身示范工程。

  3.着力打造市民身边的体育设施。每年将建设便民利民体育场地设施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重点任务,充分利用城市预留地、社区广场、边角地、插花地、街头绿地、河道两岸、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土地资源建设或改造健身场地设施。

  (三)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引导体育组织健康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是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要力量,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社会组织改革一直走在前头。我市体育社会组织经历了高速的孵化期,体育社会组织数量大、涵盖项目广、社会化程度高,通过积极引导,逐渐从数量向质量转变,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大格局。

  1.加强政策引导。根据市两办《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市制定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文件,针对体育类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年审、变更前置审核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推动我市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大经费支持。2016-2020年期间市级体彩公益金投入约3700万元,每年资助60-70家市级体育社会组织举办上百项重点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有力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保障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引导社会化发展。我市社会组织社会化程度高,原由政府发起成立的体育社团完成了社会化改革,新申请成立的体育社会组织均由社会人员发起成立。充分发挥购买服务、职能转移等方式将相关事项交由社团承担,推进管办分离,培养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全民体质健康,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近年来,我市积极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长效机制,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从组织管理、培训教育、上岗服务、工作保障等方面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强化网络建设,制定了《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市100%社区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扎实开展各种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到社区开展健身技能指导、健身展示、健身讲座、普及健身知识等公益服务,开展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载体的技能交流展示大赛。

  2、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结合我市“志愿者之城”的特色文化,出台了《深圳市体育义工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体育义工队伍,推动体育志愿服务与大型体育活动、科学健身指导、基层体育健身服务相结合。

  3、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体质测定,每年累计完成国民体质测定人数达5万人次,较好地完成国家及省的体质测试任务。加强体测站建设,推动体质与健身指导常态化,在落实常规测试项目的基础上,配备人体成份、骨密度等高端测试设备,丰富市民多元化的测试需求。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建立健全专家库,为市民提供免费咨询和科学健身指导,并出具个性化运动处方。扩展多渠道服务方式,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为各类大型体育活动现场的市民进行免费的体测和健身指导服务。

  4、推动体医融合工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我市体育与卫健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以市民需求为导向,将体医融合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上。2019年我市首个体医融合落地项目青少年脊柱健康服务项目正式启动,通过依托体育部门所属的市区两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共同建立了体医融合青少年脊柱健康服务站,为全市有脊柱健康矫正需求的广大青少年服务。

  (五)加强顶层设计,全民健身政策法规更加完善。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深圳市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建立保障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设施、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在立法同时,全民健身工作的制度建设也不断推陈出新,成立了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了《深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深圳市加快建设公园文体设施提升文体功能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快全民健身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切实为广大群众参与体育锻炼提供了制度保障。

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标准对照表

工作内容

标准

对照情况

一、全民健 身组织领导和保障

1.“十三五”时期,本级党委、政府出台落实 《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健康 中国行动的意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 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等的配套文件

符合

2.2018年底前,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并发挥作用

符合

3.截至2020年底,申报模范市的,市级及所辖县市区均成立体育总会;申报模范县(市、区)的,县级成立体育总会

符合

二、全民健 身场地设  施

4.截至2020年底,参照体育总局统计口径计算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4平方米

符合

5.截至2020年底,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包括室内场地)总数量不低于6个

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总数量3.6个

6.截至2020年底,申报模范市的,市级公共体育设施满足"五个一"要求;申报模范县(市、区)的,县级公共体育设施满足"四个一"要求

符合

7.截至2020年底,申报地区的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不低于100%

符合

8.截至2020年底,申报地区的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不低于100%

符合

9.截至2020年底,"双有"乡镇(街道)占乡镇(街道)数量比例不低于50%

符合

10.截至2020年底,"双有"行政村社区)占行政村(社区)数量比例不低于20%

符合

11.2015年后,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

符合

12.截至2020年底,城市社区体育场地总面积 在315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运动场所15分钟步行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占区域内所有居住用地的比例不低于60%

符合

13.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

符合

14.截至2020年底,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占本地区符合条件学校的比例不低于80%

符合

三、全民健 身指导服务

15.截至2020年底,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低于2人

符合

16.截至2020年底,有5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城镇社区比例不低于80%

符合

17.2018-2020年,申报模范市的,每年本级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5次;申报模范县(市、区)的,每年本级开展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2次

符合

18.2019-2020年,每年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不低于1次

符合

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9.2018-2020年,每年举办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不低于1次

符合

20.2018-2020年,年均参加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总人次占常住人口比例不低于1%

符合

21.2018-2020年,申报模范市的,每年举办市级全民健身单项赛事活动不低于20次;申报模范县(市、区)的,每年举办县级 全民健身单项赛事不低于10次

符合

22.2018-2020年,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号召每年开展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

符合

23.2018-2020年,申报模范市的,每年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市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不低于4次;申报模范县(市、区)的,每年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县级全民健身品牌 赛事活动不低于2次

符合

24.2018-2020年,申报模范市的,每年举办以社区为单位参加的健身赛事活动不低于3次;申报模范县(市、区)的,每年举办以社区为单位参加的健身赛事活动不低于1次

符合

25.2018-2020年,举办职工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工间操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本地区企事业单位数量比例不低于50%

符合

26.2020年,申报模范市的,政府部门每年主导举办不低于4次市级线上赛事活动或智能体育活动;申报模范县(市、区)的,政府部门每年主导举办不低于2次县级线上赛事活动或智能体育活动

符合

27.常态化举办"三大球"赛事活动,至少在“三大球"项目中开展1项及以上常规赛事,赛事连续举办不得低于2年

符合

五、全民健 身对社会 和城市发 展的贡献

28.截至2020年底,申报模范市的,在市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不低于30个;申报模范县(市、区)的,在县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符合

29.截至2020年底,申报模范市的,每万名青少年(6-18岁)拥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不低于1个;申报模范县(市、区)的,每万名青少年拥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 不低于0.5个

符合

30.截至2020年底,开展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工作的中小学占中小学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符合

31.截至2020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0%

符合

32.截至2020年底,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数值

符合

33.截至2020年底,《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达标率不低于90%

符合

34.截至2020年底,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优良率不低于40%

符合

35.全民健身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或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

符合

六、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

36.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群众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不低于85%

符合

七、特色创新

37.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基层活动和群众创造力,形成地方特色突出、符合实际、群众受益的工作案例和经验

符合

38.在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方面工作情况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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