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应对新冠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通知》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政府物业租金减免纾困解难工作的通知》,我局对附表所示的政府物业承租人进行租金减免,具体为:
1.减免对象: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幼儿园。
2.减免有效期截止2022年6月30日。执行合同期限超过2022年6月30日的,按照2022年1-3月份租金全免,4-6月份租金减半执行。在减免期限内已交租金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顺延享受减免政策抵扣后续租金。
3.执行合同期限未超过2022年6月30日的或在有效期内新签订合同,按先免后减、从高不从低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的原则,以实际租赁时间减免租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