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承担对全市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依照权限承担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对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和印刷市场、发行市场以及从事出版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编制情况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机关共设1办15处,下属单位20家,行政编制149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3人,事业编制1,292人,雇员编制108人,员额编制5人,试训运动员员额编制300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和19家下属事业单位决算(不含深圳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其预决算由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编报,暂不纳入本级预决算),具体下属单位主要是: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深圳图书馆、深圳博物馆、市文化信息办公室、市群众艺术馆、深圳艺术学校、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市关山月美术馆、深圳画院、深圳美术馆、市文物考古鉴定所、深圳交响乐团、市中波转播台(633)台、市体工大队、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市足球管理中心和深圳棋院。
第二部分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市文体旅游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
项目行次金额项目行次金额
栏次1栏次2
一、财政拨款收入174,906.69一、一般公共服务320.00
其中:政府性基金212,084.93二、外交33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3435.86三、国防340.00
三、事业收入41,338.45四、公共安全350.00
四、经营收入50.00五、教育369,840.34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0.00六、科学技术370.00
六、其他收入72,868.69七、文化体育与传媒3871,545.88
8八、社会保障和就业39966.73
9九、医疗卫生40345.56
10十、节能环保410.00
11十一、城乡社区事务420.00
12十二、农林水事务430.00
13十三、交通运输440.00
14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50.00
15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6558.79
16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70.00
17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80.00
18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90.00
19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500.00
20二十、住房保障支出512,774.44
21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520.00
22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30.00
23二十三、其他支出5446,868.86
本年收入合计2479,549.69本年支出合计55132,900.5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185.10结余分配5638.71
上年结转和结余2665,513.34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570.00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765,507.79转入事业基金5838.71
28年末结转和结余5912,308.83
29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012,305.30
3061
合计31145,248.13合计62145,248.13
注:1.本表依据《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本表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支出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市文体旅游局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类款项栏次123
合计132,900.5934,918.1097,982.49
205教育9,840.346,195.773,644.57
20501教育管理事务2.000.002.00
20503职业教育6,991.636,195.77795.86
20509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846.710.002,846.71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71,545.8824,635.6146,910.28
20701文化29,241.7113,900.4115,341.29
20702文物5,531.632,728.422,803.22
20703体育9,761.137,348.892,412.24
20704广播影视1,397.01657.88739.13
20705新闻出版94.700.0094.70
20706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6,410.430.006,410.43
207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109.270.0019,109.27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966.73966.730.00
2080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9.3099.300.00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67.43867.430.00
210医疗卫生345.56345.560.00
21005医疗保障345.56345.560.00
2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558.790.00558.79
21605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558.790.00558.79
221住房保障支出2,774.442,774.440.00
22102住房改革支出2,774.442,774.440.00
229其他支出46,868.860.0046,868.86
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231.110.006,231.11
22999其他支出40,637.750.0040,637.75
注:1.本表依据《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2.本表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本表公开到款级科目。
4.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部分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总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总收入合计145,248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79,54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基本建设资金)65,514万元。总支出合计145,248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132,900万元,结余分配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309万元。与201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25万元,减幅0.7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体育运动学校开办费和博物馆改革开放展览修改工程款等一次性项目支出,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了“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二、关于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收入合计79,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06万元,占94.16%;上级补助收入436万元,占0.55%;事业收入1,338万元,占1.68%;其他收入2,869万元,占3.61%。
三、关于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支出合计132,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18万元,占26.27%;项目支出97,982万元,占73.73%。
四、关于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62,82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8.97%。与2012年相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减少7,854万元,减幅11.1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深圳博物馆减少了一次性项目(博物馆改革开放展览修改工程款);二是市体育运动学校减少开办费。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5,0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与201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890万元,增幅68.7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口径编制部门决算的要求,加列基本建设支出决算数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数。剔除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决算数后,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与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持平。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9,598万元,占8.3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348万元,占52.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7万元,占0.84%;医疗卫生(类)345万元,占0.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414万元,占0.36%;住房保障支出(类)2,775万元,占2.41%;其他支出(类)40,638万元,占35.3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8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00万元,完成年初算的21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本级本部门年初预算不含政府性基金和基本建设资金,而决算包括了此两项支出。主要支出情况为:
1.教育支出(类)2013年年初预算10,422万元,其中:
①职业教育(款)年初预算数为6,748万元,支出决算为6,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业余体校年中追加退役运动员和新调进人员预算支出。
②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3,674万元,支出决算2,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结转,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节省开支。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3年年初预算47,460万元,其中:
①文化(款)年初预算数为27,261万元,支出决算29,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增人增资费用(人员费用)。
②文物(款)年初预算数为5,703万元,支出决算5,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③体育(款)年初预算数为9,199万元,支出决算9,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增人增支费用。
④广播影视(款)年初预算数为1,659万元,支出决算1,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完成率较低。
⑤新闻出版(款)年初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职能转移到其他部门负责,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节省开支。
⑥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3,519万元,支出决算19,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基本建设支出,但决算包含了此项支出数,剔除基本建设支出决算数后,收入和支出基本持平。
⑦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6,410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事业建设费不纳入本级本年度年初部门预算,但决算包含了此项支出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3年年初预算994万元,其中:
①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年初预算数为94万元,支出决算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增人增资费用。
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数为900万元,支出决算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3%。
4.医疗卫生支出(类)2013年年初预算436万元,其中:
医疗保障(款)年预算数为436万元,支出决算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离退休、调离而减少开支。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3年年初预算481万元,其中: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481万元,支出决算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在上一年度开支的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目的游客旅游统计抽样调查政府采购项目费用尾款结转本年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13年年初预算3,028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3,028万元,支出决算2,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1%。
7.其他支出(类)2013年年初预算为0,其中:
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6,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彩票公益金支出,但决算包含了此项支出数。
②其他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40,63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基本建设支出,但决算包含了此项支出数。
五、关于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决算结余情况说明
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末结转结余12,305万元,主要情况:一是需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基本建设资金结余;二是应在2014年支付的宣传文化基金结余;三是体彩公益金的结余,主要为应在2014年支付的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四是旅游发展基金结余,此项结余为历史遗留问题。
六、关于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
汇总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行政经费共合计4,108万元。
第四部分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基本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含文化事业建设费和体彩公益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国家、省文体旅游等上级部门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深圳交响乐团的演出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上年度的政府采购结转开支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相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指中专教育、职业高中教育、其他职业教育经费的,主要单位有深圳艺术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二)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指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主要单位有深圳艺术学校和市体育运动学校。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指文化、图书、文化展示机构、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文化、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市场管理和其他文化经费的支出,主要单位有市文体旅游局机关、深圳图书馆、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市关山月美术馆、深圳画院、深圳美术馆、市群众艺术馆、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市文化信息办公室和深圳交响乐团。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指文化保护和其他文物经费的支出,主要单位有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深圳博物馆和市文物考古监定所。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指体育竞赛、体育训练、体育场馆、群众体育、体育交流与合作、运动项目管理和其他体育经费的支出,主要单位有市文体旅游局机关、市体工大队、深圳棋院、市足球场管理中心和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影视(款):指广播、广播电视监控经费的支出,主要单位有市文体旅游局机关和市中波转播(633)台。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款):指出版市场管理经费的支出,主要单位有市文体旅游局机关。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指市文体旅游局统一管理的在职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文体旅游局统一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指市文体旅游局统一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指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经费的支出。主要单位有市文体旅游局本级机关。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费用支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安排的支出。
(十四)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指用于发展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指基本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