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承担对全市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依照权限承担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对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和印刷市场、发行市场以及从事出版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市文体旅游局系统共设1办15处,下属单位20家,行政编制145人,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8人,事业编制1,293人,雇员编制103人,试训运动员员额编制300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2年总收入61,7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58,019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320万元,事业收入70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22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2年总支出61,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30万元;项目支出24,802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 文化27,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8万元;项目支出12,762万元。
2. 文物5,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4万元;项目支出2,757万元。
3. 体育9,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6万元;项目支出2,722万元。
4. 广播影视1,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万元;项目支出584万元。
5. 新闻出版1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0万元。
6.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9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42万元。
7. 职业教育8,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3万元;项目支出1,988万元。
(1)中专教育8,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3万元;项目支出1,988万元。
8.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92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27万元。
9.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万元。
10.住房改革支出3,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7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市文体旅游局系统2012年总收支比上年增加11.8%,对比2011年预算批复数55,216万元增加了6,516万元,主要原因:1.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相应增加经费;2.从2012年开始,大型体育竞赛年度备战经费由年中追加改为年初部门预算安排;3.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址正式投入使用,2012年部门预算一次性安排新校址开办费及日常运行经费。
(四)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 2011年 2012年 比上年
(按部门具体支出项目划分) 预算 预算 增减%
1.文化管理经费 11,964 12,762 6.7
2.文物管理经费 2,621 2,757 5.2
3.体育管理经费 1,861 2,722 46.3
4.广播影视管理经费 1,124 584 -48.0
5.新闻出版管理经费 120 120 0.0
6.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经费 1,972 1,942 -1.5
7.职业教育经费 2,196 1,988 -9.5
8.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320 1,927 502.2
项目支出总计 22,178 24,802 11.8
附注:
1.体育管理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12年开始大型体育竞赛备战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2.广播影视管理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中包含了一次性安排的深圳市中波转播(633)台石岩新发射基地开办经费。
3.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2年一次性安排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址开办费和运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