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承担对全市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依照权限承担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对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和印刷市场、发行市场以及从事出版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文体旅游局系统包括市文体旅游局本级,深圳艺术学校、深圳交响乐团、深圳图书馆、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深圳美术馆、深圳画院、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市关山月美术馆、市博物馆、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市文化信息办公室、市中波转播(633)台、市文物考古鉴定所、市体工大队、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市足球管理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深圳棋院共20家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490人,实有人数1314人;离休7人,退休698人。实有学生人数967人;试训运动员员额300人。具体如下:
1、市文体旅游局本级编制数167人,实有人数161人;离休6人,退休29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车改后留存的公务用车),为定编车辆。
2、深圳艺术学校编制数173人,实有人数153人;退休53人。实有学生人数597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9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3、深圳交响乐团编制数58人,实有人数45人;退休3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
4、深圳图书馆编制数270人,实有人数250人;退休11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包括定编车辆7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5、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编制数70人,实有人数69人;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为定编车辆。
6、深圳市群众艺术馆编制数52人,实有人数66人(含17个带编划转);退休3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9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7、深圳美术馆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16人;退休1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8、深圳画院编制数33人,实有人数27人;退休1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为定编车辆。
9、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为定编车辆。
10、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编制数45人,实有人数44人;退休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为定编车辆。
11、深圳市博物馆编制数173人,实有人数132人;退休5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0辆,为定编车辆。
12、深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7人;退休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13、深圳市文化信息办公室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5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14、深圳市中波转播(633)台编制数35人,实有人数33人;离休1人,退休1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9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15、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11人;退休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为定编车辆。
16、深圳市体工大队编制数208人,实有人数152人;退休28人。试训运动员员额30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包括定编车辆8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17、深圳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编制数49人,实有人数42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为定编车辆。
18、深圳市足球管理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19、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编制数82人,实有人数74人;退休20人。实有学生人数37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4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8辆。
20、深圳棋院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2人;退休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另:市文体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深圳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11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其预算由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编报,暂不纳入本级预算。
市文体旅游局代管单位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退休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其下属单位深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其预算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单独编报,未纳入本部门预算。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文体旅游局系统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加快发展文化事业,进一步提高城市文化影响力和市民文化福利水平;2.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环境,全面打造文化产业升级版;3.推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建设体育强市;4.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深圳旅游发展质量;5.加强监管和服务,推动新闻出版广电业繁荣发展;6.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夯实城市文化底蕴;7.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文体旅游市场繁荣有序;8.加强队伍建设和服务保障,为文体旅游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部分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文体旅游局系统部门预算收入72,256.01万元,全口径比2014年增加2,671.01万元,增长3.8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4,293.16万元、事业收入1,117.4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97.03万元、上年结转5,548.37万元。全口径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执行2015年市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的通知》(深府办〔2015〕2号)要求,2014年预算安排的开办费等一次性项目,结余统一收回,确需继续支付部分作为2015年新增项目编报;待支付的2014年及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不再结转,纳入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重新安排。为此,市文体旅游局系统增加部分主要为待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采购项目预算4,024.46万元。同口径(剔除待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采购项目预算4,024.46万元)比2014年减少1,353.45万元,降低1.95%。同口径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剔除艺术学校开办费等一次性项目经费。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文体旅游局系统部门预算支出72,256.01万元,比2014年增加2,671.01万元,增长3.84%。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文体旅游局本级10,957.17万元、深圳艺术学校10,557.00万元、深圳交响乐团4,586.88万元、深圳图书馆11,736.54万元、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2,794.44万元、市群众艺术馆2,388.67万元、深圳美术馆716.03万元、深圳画院867.21万元、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315.23万元、市关山月美术馆2,038.73万元、市博物馆6,498.81万元、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499.52万元、市文体信息办公室272.80万元、市中波转播(633)台1,479.72万元、市文物考古鉴定所476.97万元、市体工大队8,316.77万元、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1,258.53万元、市足球管理中心242.02万元、市体育运动学校5,777.21万元、深圳棋院475.79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22,704.52万元、公用支出9,08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44.14万元、项目支出33,625.78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待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采购项目预算4,024.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待支付尾款的项目。
第三部分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文体旅游局本级
市文体旅游局本级预算10,957.1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803.55万元、公用支出1,06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4.09万元、项目支出6,263.81万元。
(一)人员支出2,803.5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065.7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4.09出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263.81万元,具体包括: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1,309.7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文化、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市场管理。
2.体育管理业务474.3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群众体育、体育训练及其他体育支出。
3.广播影视管理业务127.00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监控。
4.新闻出版管理业务100.00万元,主要用于出版市场管理。
5.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管理业务96.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6.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管理业务3,620.4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7.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11.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8.严控类项目2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二、深圳艺术学校
深圳艺术学校预算10,557.0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736.22万元、公用支出39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35万元、项目支出6,855.73万元。
(一)人员支出2,736.2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99.7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855.73万元,具体包括:职业教育、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职业教育管理业务1,553.82万元,主要用于中专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296.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三、深圳交响乐团
深圳交响乐团预算4,586.8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87.25万元、公用支出17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08万元、项目支出2,981.44万元。
(一)人员支出987.2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76.1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其中10万元为动用历年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购买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981.44万元,具体包括:文化、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2,065.69万元,主要用于艺术表演团体。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914.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0.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四、深圳图书馆
深圳图书馆预算11,736.5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686.34万元、公用支出1,624.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8.50万元、项目支出5,417.39万元。
(一)人员支出3,686.3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624.3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5,417.39万元,具体包括:文化、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5,063.34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管理。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46.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五、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
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预算2,794.4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56.76万元、公用支出52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58万元、项目支出1,214.81万元。
(一)人员支出856.7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26.2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5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214.81万元,具体包括:文化、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1,184.60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管理。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6.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六、市群众艺术馆
市群众艺术馆预算2,388.6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69.28万元、公用支出34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3.46万元、项目支出760.74万元。
(一)人员支出1,069.2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45.1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3.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60.74万元,具体包括:文化、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732.01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管理。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0.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七、深圳美术馆
深圳美术馆预算716.0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0.23万元、公用支出14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11万元、项目支出269.14万元。
(一)人员支出240.2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0.5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1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69.14万元,具体包括:文化、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266.7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2.严控类项目2.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八、深圳画院
深圳画院预算867.2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11.9万元、公用支出16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26万元、项目支出216.32万元。
(一)人员支出411.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60.7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16.32万元,具体包括:文化、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174.3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8.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3.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九、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
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预算315.2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69.71万元、公用支出3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6万元、项目支出79.80万元。
(一)人员支出169.7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2.0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9.80万元,具体包括:文化、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78.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支出。
2.严控类项目1.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市关山月美术馆
市关山月美术馆预算2,038.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36.69万元、公用支出38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77万元、项目支出862.53万元。
(一)人员支出636.6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85.7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62.53万元,具体包括:文化、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655.8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01.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5.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一、市博物馆
市博物馆预算6,498.8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10.16万元、公用支出876.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6.08万元、项目支出3,315.80万元。
(一)人员支出1,910.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76.7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6.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315.80万元,具体包括:文物、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
1.文物管理业务1,776.60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管理。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525.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13.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二、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算499.5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2.25万元、公用支出4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5万元、项目支出310.76万元。
(一)人员支出122.2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3.4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10.76万元,具体包括:文物、严控类项目。
1.文物管理业务309.48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管理。
2.严控类项目1.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三、市文化信息办公室
市文化信息办公室预算272.8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1.35万元、公用支出1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4万元、项目支出161.96万元。
(一)人员支出81.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7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61.96万元,具体包括:文化、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文化管理业务121.2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信息管理。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0.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四、市中波转播(633)台
市中波转播(633)台预算1,479.7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43.54万元、公用支出44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89万元、项目支出497.05万元。
(一)人员支出443.5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41.2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8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97.05万元,具体包括:广播影视、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广播影视管理业务365.96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管理。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27.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五、市文物考古鉴定所
市文物考古鉴定所预算476.9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00.58万元、公用支出10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8万元、项目支出134.14万元。
(一)人员支出200.5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01.3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34.14万元,具体包括:文物、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文物管理业务105.08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管理及其他文物支出。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7.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1.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六、市体工大队
市体工大队预算8,316.7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145.44万元、公用支出1,17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9.74万元、项目支出1,840.35万元。
(一)人员支出4,145.4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300名试训运动员工资福利。
(二)公用支出1,171.2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9.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840.35万元,具体包括:体育、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体育管理业务1,649.6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竞赛、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其他体育支出及运动项目管理。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82.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七、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市体育运动学校预算1,258.5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81.01万元、公用支出96.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32万元、项目支出147.02万元。
(一)人员支出681.0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6.1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47.02万元,具体包括:体育、职业教育、严控类项目。
1.体育管理业务70.8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竞赛。
2.职业教育管理业务72.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3.严控类项目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八、市足球管理中心
市足球管理中心预算242.0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5.89万元、公用支出3.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5万元、项目支出129.00万元。
(一)人员支出95.8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7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29.00万元,具体包括:体育、严控类项目。
1.体育管理业务128.45万元,主要用于体育竞赛、体育训练、运动项目管理。
2.严控类项目0.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十九、市体育运动学校
市体育运动学校预算5,777.2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16.55万元、公用支出1,43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7.95万元、项目支出1,978.45万元。
(一)人员支出1,216.5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34.2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7.9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978.45万元,具体包括:体育、职业教育、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体育管理业务1,057.4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竞赛、体育场馆、体育训练、体育交流与合作。
2.职业教育管理业务756.01万元,主要用于中专教育管理。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6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严控类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二十、深圳棋院
深圳棋院预算475.7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09.83万元、公用支出4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0万元、项目支出189.52万元。
(一)人员支出209.8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2.1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89.52万元,具体包括:体育、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严控类项目。
1.体育管理业务186.19万元,主要用于体育竞赛、体育训练、运动项目管理。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0.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文体旅游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部分共计9,408.46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5,806.87万元,指标剩余3,601.59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计偏慢问题。
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安排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文体旅游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19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1.32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25.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零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109.02万元,比2014年减少12.16万元。主要用于第十一届文博会国内外宾客接待,按国际惯例对口外国文化、体育交流团体的接待,以及国内各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部门交流合作的公务接待。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控接待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41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2.30万元,比2014年减少212.95万元。实有车辆共11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执法、图书配送到基层以及组织文体活动进社区和赴边远山区慰问演出等业务用车的运行维护开支。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经费支出以及局本级和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
关于市文体旅游局2015年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人员经费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及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定的工资福利标准据实编报。
2.公用经费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及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定额标准据实编报。
3.项目经费根据单位主要职能情况及事业发展目标测算编报。主要是确保公益性文化场馆的运营和免费开放,举办公益性文化活动,保护文化遗产,维护文化安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养专业运动员,以及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等。在经费测算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从严执行标准,厉行节约,暂无相关标准的,根据市场供应价格及实际需求安排。
4.“三公”经费按照中央厉行节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根据单位职能需求严格测算编报。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的出国任务逐项审核安排,相关费用标准予以严格审批;公务接待费根据2014年压缩后的规模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5年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保留车辆数安排经费,未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2014年预算控制数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