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20个,包括局机关和19个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分别是深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深圳市文化信息办公室、深圳图书馆、深圳博物馆(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深圳市群众艺术馆、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深圳交响乐团、深圳艺术学校、深圳市中波转播(633)台、深圳画院、深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深圳美术馆、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深圳市体工大队、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深圳市业余体育学校、深圳市足球管理中心和深圳棋院。总编制人数1867人。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我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078万元,比年初预算1187万元少1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4万元,占11%;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占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6万元,占7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24万元,与预算124万元零增长。根据工作职责要求,我局负责文化、体育、旅游、文化产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2013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局机关和19个下属单位出国(境)团组27个、51人次。具体开支项目包括:组团赴国外举办文艺演出、展览等文化交流活动,赴境外开展第十届文博会招商招展,赴国外开展城市旅游宣传推广等。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万元,比预算250万元减少92万元。具体开支项目包括:第九届文博会国内外宾客接待,按国际惯例对口外国文化、体育交流团体的接待,以及国内各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部门交流合作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9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万元。主要开支项目包括:本机关及19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191辆,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执法、图书配送到基层以及组织文体活动进社区和赴边远山区慰问演出等业务用车的费用开支,具体包括更新购置4辆公务车和以上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具体情况是: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78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17万元增加161万元。主要是:交响乐团、关山月美术馆、画院等单位按规定报废更新4辆业务用车而增加购置费(含大客车、中巴、货车和小汽车各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8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711万元减少93万元,减幅13%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局2014年年初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46万元(不含因公出国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暂不予下达,实行财政集中管理,届时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的出国任务逐项审核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21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158万元减少37万元,减幅23%。
(二)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625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796万元减少171万元,减幅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