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通知:2020年10月、11月参加测试的人员请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

日期:2020-12-07 18:29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各位应试人:

  2020年10月、11月在我办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员,凡测试成绩达到60分者,请来我办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集体报名的,请到原报名点领取。

  取证地点:福田区振华路21号航天立业华庭10楼

  取证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2:15-5:00(节假日除外)

  取证时须携带:

  1.本人准考证。

  2.代人取证的除携带证书所有者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集体领证的须另开具单位证明。

  证书保管期限为1年,逾期不领,我中心将自行销毁。

  特别提醒:取证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与前面的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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