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院校,各区(新区)文化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市食品行业协会:
由于原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聘期已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强和规范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咨询、论证、评审和专业指导,我局决定开展新一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长期从事民俗、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法律和非遗保护等方面研究的专业人才及主要负责非遗工作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国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5年以上。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敬业精神。
(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有创新精神。
(四)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或取得显著成绩。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31日),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提名。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提出人选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或有线索但未调查核实清楚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提名人选,由人选所在单位或处(室)履行推荐程序后,再由局属各单位或各处(室)统一报深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市文物管理办公室(非遗办)组织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审核推荐人选的条件和资格,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确定人选。市文物管理办公室(非遗办)履行建议人选报批程序,确定专家人选名单。
(四)名单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专家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
(五)颁发聘书。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颁发专家委员聘书。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切实推荐出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界公认、求实创新的优秀人才(名额不限)。
(二)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专家人选如实填写《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附件1),其中纸质件2份,经本人承诺及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附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纸质件于2022年7月25日前送报送至深圳市鸿昌广场59楼深圳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遗部WORD以及PDF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wgb@wtl.s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梁莎莎,联系电话:0755-88102546;赵婷婷,0755-822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