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第二批文化事业建设费奖补项目已完成初审,请申报单位登录系统账号查看申报结果。请初审通过的单位按照如下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一、提交地点
第二批文化事业建设费奖补项目书面材料提交地点设置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5楼洽谈室,由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到场进行现场受理。
二、提交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在8月15日至8月17日到受理点提交材料。受理时间为:9:00-12:00,14:00-18:00。至8月17日18:00仍未提交书面材料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提交内容
1.申报书(盖公章,从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导出PDF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文化事业建设费完税证明(选择企业身份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模块,选择对应所属期查询后,勾选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应条目进行打印)。如一并申报了1-6月的企业,需提供1-6月完税证明,如只申报4-6月企业,只需提供4-6完税证明。
4.文化事业建设费缴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如一并申报了1-6月的企业,需提供1-6月凭证,如只申报4-6月企业,只需提供4-6凭证。
以上材料1-4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整本侧面加盖骑缝章。
5.账户证明(见附件)。
6.收款收据(见附件)。
注:收据开票金额严格按照本次申报实缴文化事业建设费总额50%开具,金额保留至元(如:金额为425.62元,收据开票金额为425元)。
以上材料5-6请提前准备好,不需装订。现场递交书面材料1-4时,经审核通过的,直接收取材料5-6用于款项拨付;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退回。
四、其他
若对书面材料提交的要求存在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755-88101063。
提交材料的企业代表请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配合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