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命名滨海新区智慧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等15家园区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3〕39号),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根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号)第十七条“鼓励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的规定,拟对该走廊创建单位奖励300万元。
现将拟资助结果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会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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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