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特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对已认定的特色文化街区,建立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机制,每2年考核一次,为规范特色文化街区考核工作,制定深圳特色文化街区考核程序和考核评分指标(附件1)。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已认定的特色文化街区
二、考核内容
依据《深圳特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特色文化街区考核内容包括:
1.整体运营、管理及规划实施情况。
2.配套公共文化设施、活动情况。
3.年度发展情况报告、入驻商户、企业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情况。
4.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特色文化街区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三、考核程序
(一)组织考核申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已认定的特色文化街区每2年开展一次考核工作,考核年度发布街区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提交材料等内容。
(二)材料初审。街区运营单位根据《深圳特色文化街区考核评分指标》(详见附件1),结合街区实际情况,填写街区基本情况表,提交街区运营情况报告、街区入驻商户/企业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等(详见附件2、3),报送所属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所属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或委托区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把关街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签署评价和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材料书面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现场考核。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行业专家,对各街区进行现场考核及评分,听取街区运营单位汇报并进行现场评分。同时,根据街区提供的入驻商户及企业名单,随机抽取8家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计入考核评分。(现场考核评分工作流程详见附件4)
(四)草拟考核结果和奖励计划。现场考核及评审结束后,对评分进行统计与复核,并按最终评分进行排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排名前10%的街区定级为优秀,排名10%~30%(含)之间的街区定级为良好,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他为合格。依据现场考核评分和排序情况拟订初步考核结果和奖励计划。
(五)集体审议。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考核结果、拟奖励街区名单和拟奖励金额。
(六)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将考核等次、拟奖励街区名单和拟奖励计划在局政务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发布考核结果和下达奖励计划。根据公示情况,发布考核结果,将奖励计划列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年度部门预算。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奖励计划。
(八)奖励和整改。经考核认定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街区,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特色文化街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1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深圳特色文化街区”认定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