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通知

日期:2020-06-15 16:43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各相关文化企业:

  为及时掌握文化产业发展动态,根据《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第四条规定,相关文化企业须按要求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送统计数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2018、2019年度曾获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百强、出口10强、新业态、原创研发、贷款贴息等资助项目企业必须报送)或准备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

  (二)主营业务属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详见附件)规定范围内的企业。

  二、填报时间

  按季度、年度节点分别填报,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半年度(6月15日-24日18:00)

  (二)第三季度(9月14日-24日18:00)

  (三)2020年度(12月14日-24日18:00)

  三、填报方式

  通过线上方式填报。

  (一)PC端:按照填报时间节点,登录深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官网,进入深圳市文化产业调查系统(网址:http://39.108.104.145:8016),注册账号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产业调查表及相关数据。

  (二)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点击“互动交流”,进入《深圳市文化产业调查表》在线填报。

  四、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委派工作人员进行跟进,加入QQ工作群(群名:文化产业形势分析,群号:207573017),保持沟通交流。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左秀娟,0755-88101064;汪晓华,0755-8810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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