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0-05-20 10:21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为广泛汲取社会才智,适应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更好满足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专家的指导谋划作用,提升政府行政部门的管理、决策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长期从事于文化产业相关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

  文化产业相关专业范围包括:1.新闻信息服务(新闻服务、报纸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2.内容创作生产(出版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创作表演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内容保存服务、工艺美术品制造、艺术陶瓷制造),3.创意设计服务(广告服务、设计服务),4.文化传播渠道(出版物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广播影视发行放映、艺术表演、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艺术品拍卖及代理、工艺美术品销售),5.文化投资运营(投资与资产管理、运营管理),6.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娱乐服务、景区游览服务、休闲观光服务),7.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辅助用品制造、印刷复制服务、版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文化经纪代理服务、文化设备用品出租服务、文化科研培训服务),8.文化装备生产(印刷设备制造、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制造、摄录设备制造、演艺设备制造、游乐游艺设备制造、乐器制造),9.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文具制造、笔墨制造、玩具制造、节庆用品制造、信息服务终端制造)。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在本职工作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在本职工作5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员;技术类、研究类专家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或研究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本人愿意参与相关工作,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所委托工作。能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自觉遵守本办法相关管理规定。

  特别优秀的人选,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的学历和职称条件限制。

  鼓励文化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申报加入专家库,符合本条规定条件,且在企业从事文化产业管理或者技术研发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高管人员优先考虑。

  二、专家主要职责

  受聘专家接受我局委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与研究和拟订我市文化产业相关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规划战略等。

  (二)参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

  (三)参与文化产业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以及文化产业课题研究和政府项目的招投标评审。

  (四)为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提供咨询,普及相关专业知识,开展交流、培训活动,发挥咨询、顾问和参谋的作用。

  (五)参与文化产业相关交流与合作活动。

  (六)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文化产业管理服务工作。

  三、申请方式

  填报《深圳市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A4纸打印,所在单位盖章,后附学历学位证明、职称和职业资格证明、取得奖励和成果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于5月31日前提交或邮寄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处(福田区深南中路1043号文化大楼5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jing@wtl.sz.gov.cn,我局将汇总后进行综合评选。(联系人:路小姐,电话:25979603)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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