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通知

日期:2021-03-15 14:54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各相关文化企业:

  为及时掌握文化产业发展动态,根据《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第四条规定,相关文化企业须按要求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送统计数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2019-2021年曾获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或准备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

  (二)主营业务属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详见附件)规定范围内的企业。

  二、填报时间

  按季度节点分别填报,安排如下:

  (一)一季度(3月15日-24日18:00)

  (二)二季度(6月15日-24日18:00)

  (三)三季度(9月15日-24日18:00)

  (四)四季度(12月15日-24日18:00)

  三、填报方式

  在填报时间内,通过线上方式填报。

  (一)电脑端:登录深圳市文化产业调查系统(网址http://39.108.104.145:8016),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调查表及相关数据。

  (二)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点击“互动交流”,进入《深圳市文化产业调查表》在线填报。

  四、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委派工作人员进行跟进,加入QQ工作群(群名:文化产业形势分析,群号:207573017),保持沟通交流。如有问题,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数据填报:任小姐:0755-88101064,熊小姐:0755-88102735

  技术支持:邹先生:0755-25985672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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