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均可自愿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2本(五星级饭店3本,或根据省星评委的检查通知要求报送);
2.饭店的申报资料(包括饭店的星级申请报告、饭店为星评成立的组织机构、饭店的基本情况、饭店开业至今的经营情况、自查自评的情况说明、饭店节能减排工作、饭店的企业文化及培训、安全及其他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酒店公章);
4、开业及近期消防验收合格证(或意见书)复印件(需加盖酒店公章);
5、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环保部门出具有关证书复印件(需加盖酒店公章);
二、受理
由市星评委办公室(以下简称“星评办”)受理,受理时需审核申报酒店的以上资料,并登记入册回执给申报酒店。
市星评委办公室地址如下: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红柳道2号289数字半岛6楼B607,联系电话:25851833,星评办负责人:马宁
三、星评指导、初评及评定检查(简称“检查指导”)
“星评指导”是指星评办委派星评员对申报五星级的饭店依据星评标准进行现场星评指导;
“初评”是指星评办委派星评员对申报四星级的饭店依据星评标准进行现场初评检查;
“评定”是指星评办委派星评员对申报三星级的饭店依据星评标准进行现场评定检查。
申报二星级饭店由各区星评委委派星评员进行现场评定检查。
市星评委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后15日之内委派两名我市有资质的星评员到申请饭店进行检查指导,并事先向申请饭店发出星评通知书。
检查指导的程序是:听取申请饭店的汇报——饭店各区域实地检查——现场打分——反馈意见。饭店根据初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在检查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星评员需向市星评委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含附录A、附录B及附录C,评分部分由星评员完成)。五星级3本,四星级2本,三星级2本(三星级需要星评员在报告书上签字);
2.检查指导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及特色、对照标
准检查情况、不足之处、感受和建议)。由星评员完成,并签字。
3、反馈会会议记录(由受检酒店总经理和星评员签字)。
受检酒店在检查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认真填写《深圳市星评员工作评价表》直接寄给市星评委督查组(邮寄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125室),同时向市星评委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
四、督查
星评督查工作由市星评委督查组组织开展,市星评委办公室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初评合格的酒店资料(含《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检查指导报告、反馈会记录、申请饭店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整改报告等)移交市星评委督查组(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125),市星评委督查组在20个工作日内派出星评监督员,采取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初评结果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星评监督员需在5个工作日之内上报督查结果,督查组根据督查结果,对星评员的检查指导结果拥有否决权并将督查结果反馈给星评办。
五、报批
对督查合格的饭店由市星评委办公室将申请饭店申报材料上报市星评委领导逐级审批(程序:市星评委办公室意见→督查组意见→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意见→市文体旅游局局长意见)。
六、批复
按照权限二星级饭店由区评委下达批复;三星级饭店由市星评委下达批复;四星级以上饭店(含四星级)由市星评委向省星评委上报推荐报告(四星级饭店由省星评委组织省级星评员实施检查批复;五星级饭店由全国星评委组织国家级星评员实施检查批复)。
七、授牌
统一由全国星评委颁发。
八、年度复核
年度复核范围为评定或评定性复核超过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星级饭店。复核时只需复核酒店自评打分后,上报市星评委办公室,市星评委办公室可按2%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在复核结束后将年度复核结果报市星评委督查组备案。
九、二星级以下饭店(含二星级)的星评检查及复核工作由各区星评委参照本指引组织实施,并报市星评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