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责任表

日期:2020-09-22 16:23 来源: 字号:      【内容纠错】

名称

姓名

职务

主要职责和任务

部门负责人

张合运

局长

为本部门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和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的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负责旅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审定和决策;

3.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4.监督和管理旅游行政执法人员;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陈绍华

副局长

1.协助局长抓好分管的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2.贯彻国家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省、市旅游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制定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本部门有关旅游执法监督实施方案;

3.负责指导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4.依法决定是否立案,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作出给予行政处罚决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

5.监督和管理旅游行政执法人员;

6. 指导本部门有关行政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等工作;

7.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监管处

李瑞章

处长

1.协助局长、分管领导做好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2.落实本处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3.组织办理和审核本处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事项,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向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保证各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4.负责对旅游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5.负责重大旅游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6.协调政策法规处组织行政听证,协助政策法规处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发展

四级调研员

1.协助处长做好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2.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安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3.对承办的违法案件依法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4.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相关文书的送达;

5.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归档、统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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