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出深圳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并在深圳市非遗保护中心公众号上展出,向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献礼,深圳市非遗保护中心面向全社会发出倡议,我们诚挚征集深圳珍贵非遗史料、历史见证物和创作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重点是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在全国特别是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参与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以及各类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技艺、传统戏剧、曲艺等艺术作品。
本次征集仅需提供电子版资料,相关实物藏品征集后续通知。
二、征集种类
1.图片资料类:包括文献档案类的公文、信函、题词、手稿、工作照、剧照、报纸、书刊、杂志、牌匾、证书、书画、剪纸、雕塑等,尤其是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等相关的物证。
2.影音资料类:包括录音带、唱片、录像带、电影拷贝等。
三、提交方式及要求
1.提交方式:打包发送图片和视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照片彩色、黑白均可,清晰度高,有代表性,须配文字说明,简要概括照片所反映事件的时间、地点及要体现的内容等要素。图片JPEG/PNG/GIF格式,大小5M以内,不低于200×200像素。
3.视频MP4/AVI/MPEG/MOV格式,5-7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须有普通话讲解或配中文字幕。
4.邮件中标明作者、拍摄者姓名及资料提交者联系电话。
5.对征集到的照片和视频,主办方有使用权。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资料提供者自行承担。
四、成果展示
征集的成果将在深圳市非遗保护中心公众号上选登。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婷婷
电话:0755-88121087